于洪区沈师二校东校区警官学校改造工程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于洪区沈师二校东校区警官学校改造工程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于洪区沈师二校东校区(警官学校)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于洪区沈师二校东校区(警官学校)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于洪区沈师二校东校区(警官学校)改造工程施工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教育事务服务中心 | 填报单位 | 辽宁金阳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 建设地点 | 于洪区沈大路45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张秀娟 |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鄂132*****012***** | ********.******元 | 170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93.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贡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秀娟 | 王进 | 王凤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132*****012***** | 辽121*****020***** | 辽221*****0518 | |||||||||||||
投标报价 | ********.******元 | ********.******元 | ********.******元 | |||||||||||||
工程工期 | 170天 | 170天 | 170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评审得分 | 93.9 | 93.03 | 89.91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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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贡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江苏大汉建设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2.其他;未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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