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第2包更正公告-中标公告
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第2包更正公告-中标公告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FAH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本项目原中标人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原因无法签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现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为安徽省通航无人机服务有限公司。
1.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通航无人机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安徽交通规划设计院1204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仟壹佰贰拾贰万伍仟贰佰叁拾捌元整(¥********.00元)
2.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救援无人机(巡堤查险无人机) | 大疆创新 | 经纬M30T | 47台 | *****.00 | 无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金额为:******元。
更正日期:2024年7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侧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安徽省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综合保障)项目第2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马鞍山路509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北辰旭辉中心713-716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鹏
电话:18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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