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卫生健康系统18家医疗机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结果公告

金堂县卫生健康系统18家医疗机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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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金堂县 卫隹 健康 系统 18家 医疗机构 电子祟据符理 系统建设结果公告
(招 标 编 号 :ZZZBI;Z2024055)
一、中标人信息 :
标段 (包 )[001]金 堂县卫生健康系统 18家 医疗机构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 :
中标 人 :福 建博思软件 股份有 限公 司
屮标价格 :l15,2万 元
二 、其 他 :
本 公告公示期 限为 1个 工作 日
三 、监 督部 门
本 招标 项 目的监督部 门为本单位 为监 督 部 门。
四、联 系方 式
招 标 人 :金 堂县第 四人 民医院 (金 堂县精神卫生 中心 )
地 址 :金 堂县淮 口州城大道270号
联 系 人 :刘 老师
电 话 :02⒏ 84588211
电子 邮件 :/
招 标代理机构 :四 川 中字招标代理有 限公 司
地 址 : 成都市高新 区吉庆三路 333号 蜀都 中心二期 1栋 4单 元们 1号
联 系 人 : 黄老师
电 话 : 028司 7726602
电子 邮件 : ZZZB87726602@163.cOm
招标 人或其招标代 理机 构主要负责人 (项 目负 责
招标 人或其招标 代 理机 构 :
金堂县卫生健康系统18家 医疗机构电子
票据管理系统建设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 目编 号 : zZZBB20⒛ 055
采购人 :金堂县第 四人
院 (金堂县精神卫生 中
〖罕
采购代理机构 :四 川 中字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
共 同编制
2024垄 F7月
目 录
第一章 报价邀请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在
第三章 资格证明文件 。…¨¨¨¨¨…¨¨¨¨¨¨¨…………9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等要求 。¨¨¨¨…………………△1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3
第六章 合同主要条款 。…¨¨¨¨¨…¨¨¨¨¨¨¨¨…¨△9
第一章 报价邀请
四川 中字招标 代理有限公 司 (采购 代 理机 构 )受 金堂县第 四人 民医院 (金
堂县精神 卫生 中心 ) (采 购人 )委 托 ,拟 对 金堂县卫生健康系统 18家 医疗机 构
电子票据 管理 系统建 设采用单一来源 方式进行采购,现 诚邀 贵公司参加 本项 目的
报价 。
一 、采购 编号 :zZB□ 02们 55
二 、采 购 名称 :金 堂县卫生健康 系统 18家 医疗机构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
三 、项 目概况 :
金 堂县卫 生健 康 系统 18家 医疗 机构 电子票据 管理系统建设 ,一 项。本项 目采
购 预算 为 117.00万 元 ,最 高限价 117.00万 元 。
四、拟 定供应 商及地址 :
供应 商 名称 :福 建博思软件 股份有 限公司 ,地 址 :福 建省福 州 闽侯海 西 高
新 科 技 园高新 大道 5号 博 思软件大 厦 。
五 、资金来源 :自 筹 资金或其他 资金
六 、供 应商应 具 备下列条件 :
(一 )供 应 商 资格要求
1.具 有独立承 担 民事责任 的能力 ;
2.具 有 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 务会 计 制度 :
3.具 有 履行合 同所必须 的设备 和专 业技 术 能力 ;
4.有 依法缴 纳税 收和社会保 障 资金 的 良好记录 :
5,参 加本 次采购 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 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 律 、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 条件 ;
(二 )采 购人 根据采购 项 目提 出的特殊 条件:无 。
七 、严禁 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 的供应 商
根据 《关 于在政府采 购活动 中查询 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 关 问题 的通知 》 (财
库 (⒛ 16)125号 )的 要求 ,采 购人/采 购 代 理机构将通 过
Ⅷ ,creditchina,gOⅤ ,cn)、 “
中 国政府采购 网

网站 (wllfw,ccgp,gα .cn)等

信用 中国

网站 (w
渠 道 查询供 应 商在采购 公告发 布之 日前 的信 用 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 结果 网页截
图,拒 绝列入 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 收违 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 、政府 采购 严
重违 法 失信行 为 记匀t名 单 中的供 应商报 名参加 本项 目的采购 活动 (以 联 合体形
式参加本项 日采购 活动 ,联 合体成 员存 在不 良信用 记录 的,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
八 、单 一来 源采 购 文件获取 时间 、地 点及售价 :
单 ^来 源采 购文件 白202灶 年 7月 4日 至2024年 7月 8日 00∶ 00
2⒊ 59(北 京 时 问,法 定节假 冂除外 )在 四川中字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四 川省成 都 市 高新 区 古庆二路333号 蜀都 中心二期 1栋 4单 元401号 )获 取 。
本项 日采购 义件 有偿 获取 ,文 件售价 :人 民 币400元 /份 (招 标 文件售后不
退,投 标 资格 不 能转 让 )。
方式 △、现场 获 取提交 :供 应 商为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的,提 供单位 介绍信
、经 办人 身份证 明;供 应 商为 自然人 的,提 供 本人身份证 明 。缴纳采 购文件款
。2、 远程 获 取 :将 单位 介绍信 、经办人 身份 证扫描件及填 写后 的 《供应 商报 名
表 》扫描件 (见 附件 )发 送至 公司邮箱z"87726602@163。 ∞m,供 应 商将报名
费转 账到 四川 中字招标代理有 限公 司指定 账户 (贝K户 见附件 ,报 名联系 人 :肖 女
±028一
877⒛ 602),经 公 司确认报 名 资料及报 名费用无 误后 ,将 单 一来源采购 文件 电子
档 发送 至供 应商指 定 邮箱 。
九 、递 交 响应 文 件截止 时 间 (以 下简称报价截止 时 间)地 点 :
时 间 :2024年 7月 9日 10:30(北 京时间 )
地 点 :
四川 中宇招标代 理 有 限公 司开标厅 (四 川省成都 市高新 区吉庆三路333号 蜀都 中
心二期 1栋 4单 元401号 )
十 、报 价 文 件开 启 时 间及地 点 :
日寸∫司: 2024左F7丿19「110: 30 (北 京日寸丨司)
地 点 :
四 川中字招 标代 理 有 限 公司开标 厅 (四 川省成都市高新 区古庆三路333号 蜀都 中
心工期 1栋 d单 元401号 )
十 一 、本 次报 价邀 请 由四川 中字招标代理机 构有 限公司发送邀请 书 。
十 二 、联 系 人及联 系 电话
采 购 人 :金 堂县 第 四人 民医院 (金堂县精神卫生 中心 )
地 址 :金 堂 县淮 冂州城 大道270号
联 系 人 :刘 老师
联系 电话 :Ⅱ ⒏阢 88211
采购代理机构 :四 川 中字 招标 代理有 限公司
通 讯地址 :成 都市高新 区吉庆 三路333号 蜀都 中心二期 1栋 4单 元们 1
联 系 人 :黄 女士
联系 电话 :⒆ ⒏87726602
传 真 :∞ ⒏87726602
啡1子 由阝件 : ZZZB87726602@163.com
开户银行 :中 国建 设银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成都华府 西苑支 行
贝长 丐手: 5105 0142 6293 0000 035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 商须知表
应 知事项
采购 预算 (实 质性要求 )
2 最 高限价 (实 质性要求 )
是 否接 受联合体
协商 保 证金
履 约保 证金 (实 质性要求 )
响应 有效 期 (实 质性要求 )
说明和要求
预算 :117.00万 元 ,超 过采购预算 的扌
最高限价 :详 见第三 章 二 (二 )服 务
采购包 1:不 接 受
本 项 目不收取协 商保证 金 。
本项 目不涉及 。
提交 响应文件 的截 止之 日起不少于90,
落 实 节能 、环 保 、无线局域 网 、信 息 安全产 品政 策
本项 目不涉及 。
代理服 务 赀 (实 质性要求 )
采购 结果 公告
成交通知 书
参照 《国家计 委 关于 印发 (招 标代埋胩
前 以银行转 账方式 一次性 支付给 四川 r
账户 名称 :四 川 中字招标 代理有限公 i
开户银行 :中 国建 设银 行股份有 限公 i
账 号:510501426293000003E
结果公告等在 中 国招标 投标公共服 务 3
采购 结果公告在 中 国招标 投标 公共服 ~
联系人 :黄 老师
联系 电话 :02⒏87726602
地址 :成 都 市高新 区吉庆三路333号 绩
合 同公告及 各案
|12 进 冂产 品
13 i是 否组织潜在供应 商现场 考察
本项 日不涉及 。
不允许
组织现场踏 勘 :否
响应文件份数
(实 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 正本 壹份 ,副 本贰份 ,电 了丿
15
响应 文件 的签章 、装 订
按照 单一来源 文件 的规 定和要求签字 、
响应 文件封 面及外层 密封 袋 的标注
1.响 应 文件 正本 、副本 (可 单个副9
∷ 2.所 有外层 密封 袋 的封 口处应粘贴 p
单 一来源 文件 、协 商过程及结果 咨询
联 系人 :黄 老师 联 系 电话 :028(
1、 如供应商提供虚假 材 料谋取成 交
2、 单一来源 文件其他 地 方 内容与外
3、 如为联合体协商 的 ,单 一来源文
其 他
二 、总 则
1、 适 用范 围
一 、本采购 文件仅 适用 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 项 目。
二 、本采购 文件 的最终解释权 由金堂县第 四人 民医 院 (金 堂县精神卫生 中
心 )和 四川 中字招标代 理有 限公 司享有 。对采 购文件 中供应 商参加本次采购 活
动应 当具 备 的条件 、项 目技术 、服务 、商务及 其他要求 ,评 审标准 由采购 人负
责解释 。除前述 采购 文件 内容 ,其 他 内容 由四川字招标代理有 限公 司负责解 释
2、 有 关 定义
一 、 “
采 购 人

是指依法进行采购 的各级 国家机 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本次协 商 的采购 人 是金堂县第 四人 民医院 (金 堂县精神 卫生 中心 )。
二 、 “
供应 商

是指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获取采购 文件 ,拟 参加 响应和 向采
购 人提供 货物 或服 务 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 。
三 、 “
代 理 机 构

是指政府采购集 中采 购机 构从事政府采 购代理业务 的社
会 中介机 构 。本 项 目的代理机 构是 四川字招标代 理有 限公 司 。
3、 采购 文 件
3.1采购 文件 的构 成
采 购文件 是供应 商准备响应文件 和参加 响应 的依据 ,同 时也是协商 的重要
依据 。采购 文件 用 以阐 明协 商项 目所 需的资质 、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 、协
商程序 、有 关规 定和 注 意事项 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等 。本采购 文件包括 以下 内容
(一 )协 商邀 请
(二 )供 应 商须 知
(三 )采 购 项 目技术 、服 务 、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 )协 商办法
(五 )响 应 文件格 式
(六 )拟 签 订采购 的合 同文本
供应 商应认真 阅读和充 分理解采购 文件 中所有 的事项 、格 式条款和规范要
求 。供应 商没有对采购 文件 全面作 出实质性 响应所产生 的风 险 由供应 商承担 。
3.2采 购 文件 的澄清 和修 改
一 、在 响应 文件提 交截止 时 间前 ,采 购人或者代 理机构可 以对 已发 出的采
购 文件 进行 必要 的澄清或者修 改 。
二 、该澄清或者修 改 的 内容为采购 文件 的组成部分 。本 项 目采 取直接邀请
方式邀请供应商 ,代 理机构通过 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将澄清 或者修 改 的
内容 告知成功获取采购 文件 的潜在供应 商 。供应 商应 依据更正后 的采购 文件编
制 响应 文件 。若供应 商 未按 前述 要求进行响应 的,自 行承担 不利后 果 。
在、响应文件
4.1响 应 文件 的语 言
一 、供应 商提 交 的响应 文件 以及供应商 与协商小组在协商过程 中的所有来
往 书面文件均须 使用 中文 。响应文件 中如附有外文 资料 ,主 要部分要对 应翻译
成 中文 并 附在相 关外文 资料后 面 ,未 翻译 的外文 资料 ,协 商小组将视 其为无效
材料 。
二 、翻 译 的 中文资料 与外文 资料 如果 出现 差异和矛盾 时 ,以 中文 为准 。涉
嫌 提供虚 假材料 的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 处理 。
三 、如 因未翻 译而造成对供应 商 的不利后果 ,由 供应 商承担 。
4.2计 量 单位 (实 质 性要 求 )
除采购文件 中另有规 定外 ,本 项 目均采用 国家法定 的计量单位 。
4.3响 应 货 币 (实质 性要 求 )
本项 目均 以人 民 币报 价 。
4.4知 识产权 (实质 性要 求 )
一 、供应 商应保证在 本项 目中使 用 的任 何技术 、产 品和服 务 (包 括 部分使
用 ),不 会产生 因第三 方提 出侵 犯其 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 而 引起 的
法律 和经 济纠纷 ,如 因专利 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 引起法律 和经济纠纷
,由 供应 商承担所 有相 关责任 。采购 人享有本 项 目实施过程 中产生 的知识成果
及知 识产 权 。
二 、供应 商将 在采购项 目实施过程 中采用 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 的,使
用 该知 识成 果后 ,供 应 商需提供开发接 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 ,并 承诺提供
无 限期 支持 ,采 购 人享有使 用权 (含 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 目后续开发 的使
用权 )。
三 、若采 用成交供应 商所不拥有 的知识产权 ,则 在 响应报价 中必须包括 合
法使 用该 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
4.5响 应 文件 的组成
一 、供应 商应 按 照采 购文件 的规 定和 要求编制响应 文件 。
二 、响应 文件 具体 内容 详见第三 章 。
4.6响 应 文件格 式
一 、供应 商应 按 照采购文件第 六 章 中提供 的

响应 文件格式

填 写相关 内
容 。
二 、对 于没有 格 式要求 的响应 文件 由供应 商 自行编写 。
在。7响 应报 价 (实质 性要 求 )
一 、供 应 商按协 商小组 的要求提供 最后报价 ,最 终报价应 是响应采 购项 目
要 求 的全 部工作 内容 的价格体现 ,包 括供 应 商 完成本项 目所 需的一 切费用 。
二 、供应 商每 种 货物及 服务 内容 只允许有 一个报价 ,并 且在 合 同履行过程
中是 固定不变 的,任 何有选择或可调整 的报 价将 不予接 受 ,并 按无效 响应 处 理
三 、响应 文件报价 出现 前后不一致 的 ,按 照第 四章要求进 行修正 。修 正后
的报 价经 供应 商确认 ,且 该通知 需经 正式授权 的供应 商代表签字方为有 效 ,供
应 商 未在规 定时 间 内报价 的,其 响应 无 效 。
4.8响 应 文件有 效期 (实 质性要求 )
响应 有 效期详 见第二 章

供应 商须 知 前 附表
”,响 应 文件 未 明确 响应有 效
期或 者 响应 有 效期小于

供应 商须 知 前 附表

中响应有效期要求 的,其 响应 文
件 按 无 效处 理 。
4.9响 应 文件 的制作 、签 章和加密
一 、响应 文件 应 当根据采购文件进行编制 。
二 、供应 商应 按 照采 购文件 要求 ,对 应采 购文件 的每项实质性要求 ,逐 一
如实响应 ;未 如 实 响应或者 响应 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对应项 的要求 的,其 响应
文件 作无效处理 。
三 、供应 商应 当

响应 文件

正本 1份 、副本2份 ,电 子 文档 l份 。并在其封
面上清 楚地标 明响应 文件 、采购 项 目名称 、采 购项 目编 号 、包件 号 (若 有 )及
名称 (若 有 )、 供 应 商名称 以及

正本



副本

字样 。若正本和副本有不
一致 的 内容 ,以 正本 书面 响应文件 为准 。
四、采购 文件 澄 清或者修 改 的 内容可能影 响响应 文件编制 的,代 理机构将
重新发布澄清 或者 修 改后 的采购 文件 ,供 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 或者修 改后 的采
购 文件 ,按 照澄清 或 者修 改后 的采购 文件进行 响应文件 编制 、签 章和加 密 。
4.10响 应 文件 的提 交
一 、应 于递 交 响应 文件截止 时 间前送达指定地 点 ,采 购 代理机构拒绝接 收
截 止时 间后送 达 的响应 文件 。
二 、在 响应 文件 提 交截 止 时 间后 ,采 购 人或代理机构 不再接 受供应 商提交
响应 文件 。供 应 商应 充分考虑影 响响应 文件提交 的各种 因素 ,确 保在 响应 文件
提 交截 止时 间前完 成 提 交 。
4.11响 应 文件 的补 充 、修 改 、撤 回 (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 提 交截 止 时 间前 ,供 应 商可 以补 充 、修 改或者撤 回 已成功提 交 的
响应 文件 ;对 响应 文件进 行 补充 、修 改的,应 当先行撤 回 已提交 的响应 文件 ,
补 充 、修 改后 重新 提 交 。
供应 商响应 文件撤 回后 ,视 为未提交过 响应文件 。
5、 资格 审查 、协 商 和 成 交
5.1开 启程序
本项 目开启 的开 始 时 间为响应 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 。拟邀 请参加 本项 目协商
的供应 商未提 交 响应 文件 的,不 予开启 ,采 购人或代 理机构将 终止采购 活动 。
5.2查 询及 使用信 用记 录
开启结束 后 ,采 购人或代 理机构根据 《关于在政 府 采购 活动 中查询及 使用

信用记 录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财 库 (⒛ 16)125号 )的 要求 ,通 过
信用 中国

ll
网站 鲕Ⅷ .creditchina.gOⅤ ,cn)、 “
cn)等 渠道 ,查 询供应 商在 响应文件 提 交截 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信用记
网站 (www,ccgp.gOv.
中国政府采购 网

录结果 网页截 图,拒 绝列入 失信被执 行人 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 名单
、政府采购严 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 目的采 购活动 。
两个 以上 的 自然人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 一个 供应 商 的
身份共 同参加采购 活动 的,将 对所 有 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 合体 成
员存在不 良信用记录 的,视 同联合体存 在不 良信用记录 。
5.3资 格 审查
详见单一来源 采购 文件第 五 章 。
5.4协 商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第 五 章 。
5.5成 交通 知书
一 、采购 人或者 协商小组确认 成交供应 商后 ,代 理机构在 中国招标投标 公
共服 务平 台发布 成交结果公告 ,采 购 代理机 构 向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 交通 知书 。
二 、成 交通 知 书是采购人和 成 交供应 商签 订采购合 同的依据 ,是 合 同的有
效组成 部 分 。如 果 出现政府采购 法律 法规 、规 章制度规定 的成交无效情形 的 ,
将 以公告形 式宣布 发 出的成交通 知书无 效 ,成 交通知书将 自动失效 ,并 依 法重
新确 定成 交供应 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 活动 。
三 、成 交通 知书对采购人和 成 交供应 商均具有法律 效力 。
6、 签订及履 行合 同和验 收
6.1签 订合 同
一 、采购 人应 在成 交通知书 发 出之 日起三十 日内与成交供应 商签 订采购合
同 。
二 、采购 人和成交供应 商签 订 的采购 合 同不得对采购 文件确 定 的事 项 以及
成 交供应 商 的响应 文件作实质 性修 改 。
6.2合 同分包和转 包 (实质性要 求 )
6.2.1合 同分包
本项 目不 允许合 同分包 。
6.2.2合 同转包
一 、严禁 成交供应 商将 本项 目转包 。本项 目所称 转包 ,是 指将本项 目转给
他人或 者将 本项 目全部肢解 以后 以分包 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 的行为 。
二 、成 交供应 商转包 的,视 同拒绝履行采购合 同,将 依法追 究法律 责任 。
6.3采购 人增加 合 同标 的的权 利
采购 合 同履行 过程 中,采 购人 需要追加与合 同标 的相 同的货物或者服务 的
,在 不 改变合 同其他 条款 的前提 下 ,可 以与成 交供应 商协商签订补充合 同,但
所有补 充合 同的采购 金额不得超 过原合 同采购金额 的百分之十 。
6.4履 行合 同
一 、合 同一经签 订 ,双 方应严格履行合 同规定 的义务 。
二 、在合 同履 行过程 中,如 发生合 同纠纷 ,合 同双 方应按照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民法 典 》规 定及 合 同条款 约定进行处理 。
6.5履 约验 收
严格 按照 《财 政 部关于进 一步加 强政府采购 需求和 履约验 收管理 的指导意
见》财库 [2016]⒛ 5和 采购 文件 的质量和服务要求 ,国 家 、行业 、地方标准和规
范 ,响 应 文件及 承 诺 内容 ,以 及 合 同约定标准进行验 收 。
6.6资 金 支付
采 购人将 按 照采购 合 同规 定 ,及 时 向成 交供应 商支付采购 资金 。本项 目采
购 资金 支付 方 式详 见单 一来源 文件 第三 章要求 。
7、 协 商 纪律 要 求
供 应 商不得 具有 下列 的情 形 (实 质性要求 ):
一 、提供 虚假材料 谋取成 交 ;
二 、与采购 人或代理机构 恶意 串通 ;
三 、 向采 购 人或 代理机 构 、协商小组成 员行贿 或者提供 其他不正 当利益 ;
四、成 交后 无 正 当理 由拒 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同 ;
五 、未按 照采购 文件确 定 的事项签订采 购合 同 ;
六 、将采购 合 同转包或 者违规分包 ;
七 、提供 假 冒伪 劣产 品 ;
八 、擅 自变 更 、中止或者 终止采购合 同 ;
九 、拒绝 有 关部 门的监督检查或者 向监 督检 查部 门提供虚假情况 ;
十 、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禁止情形 。
供应 商有上述情形 的,按 照规 定追 究法律 责任 ,具 备一至十条情形之一 的
,其 响应 文件无效 。
8、 询 问、质疑和投诉
询 问、质疑 、投诉 的接 收和 处理严格按 照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实施 条例》 、 《财政部关于加 强政府采购供应
商投诉受理 审查工作 的通知 》和 《政府 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 》和 四川省 的有关
规定办理 (详 细办理流程请在 四川政府采购 网一 办事指南—
《供应 商投诉处理办事 指南 》查询 )。
第三章 项 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一 、项 目概 述
根 据 《财 政部 关干全面推于 财政 电子票据 管理改革 的通知》(财 综 [2018]62号
)、 《财 政部 关于统一全国财政 电子票据 式样和 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财 综 [
2018]72号 ),决 定全面推行 医疗收 费 电子 票据 管理改革 。金堂 县卫生健康 系统 18
家 医疗 机构 电子票据 管理系统建设为金堂 县F^Ji属 18家 医疗机构采购 电子票据 管
理 系统 (18家 医疗 机构 名单及预算 见附件 )。 本 项 目采购 预算为 117,00万 元。
二 、★采购 内容及服 务要求
(一 )采 购 内容
序 号
采购 名称
采购需求
拟 定
供应商
金堂 县 卫生健康 系
统 18家 医疗 机构 电
子 票据 管理 系统建
l

金堂县所属 18家 医疗 机构 (医 疗机构名单及
预算见 附件 )采 购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内容主
要包括 :医 疗 收 费 电子票据前置部署 实施 ;院
内票据 管理 川攵费结算开票管理 ;多 票种开票
管理 ;聚 合 交付 ;社 会 化流转规范控制 ;医 保
业务刈
ˉ

(待 医保启动 后 实现具体方 式);电 子票据档
案管理 ;票 、款 协 同管理 ;数 据统计分析 ;电 子
福 建 溥思
票据记账 管理 ;平 台应用层拓展 ;个 性化服 务
软件 股 份
。相关配套 没各符 合 卩刂川省财政厅 电子票据
有 限公 司
安仝规 范 ,满 足 医疗 机构 H开 票需求 (县 四
医院 、县屮 西医结 合医院 、县骨伤科 医院分
另刂不低 F ll歹 F票 山箪值5000IK, 其它 15家 医丿亨
机构总计 不低 于 凵开 票峰值 10000张 )。 配
暹呈 PKCs社 7 不日 ⅩML
格式 的签 名和验 江;支 持浏 览器 、应 用服务
器 、通 用客 户端 的 调用 ;支 持对 文件和数据
进行签 名 、加 密;提 供获取签 名 、加 密数据
包 中原始 内容 的功能;支 持大 文件 、大数据
签 名 、加密 。完成财政 电子 票据 系统 的安全
建设 ,保 障数据 的私 密性 、完整性和不可 否
认性 ;支 持与现有证书综合 管理系统进行无
缝对接 ,完 成签名机构证 书 的在线 申请 、下
载功 能;配 置 针对大数据 量 的数字签 名方法
(二 )服 务要 求
金堂县卫生健 康 系统 18家 医疗机构 电子票据管理 系统建 设 ,需 调研梳理 医
院本H关 业 务流程 ,根 据 医疗 收 费 电 子票据 的业 务特征 ,进 一步完善 业务流程 ,
改造信 启、系统 :投 标 人 需实施联调 医疗收 费 电子票据 前置 接 口,含 与HIS系 统 、
财政 电子票据 管理 系 统 、签 名认证系统等 的数据交换接 凵,实 现缴款 人缴 费后
自动开具 医疗 收 费 电子 票据 的基础 功 能;投 标 人需结合 医 院的实 际业 务需要为
采 购人 部署实施 医疗 电 f票 据 中间业 务平 台,以 满足 医 院医疗 收费票据 的全业
务流程管理 ,如 基本 数据管理 、系统后 台管理 、个性化业 务梳理及售 后运维服
务、多点位 多票种 的管理 、预警设置 、电子票据 的开具 、退 费欠费、本地化推
送 、票据 打 印、报表 查询等适用 医疗 行业票据管理业 务规 范及 内控要求 的本地
化 系统 。质 量要求 方 面:投 标人所 建 设的系统达到 国家相 关法律 、法规 的规定
及相 关 的国家 标准 、行业标准 ,且 能与四川省财政 电子票据 管理 系统相对接 。
主要 包括 :
1.医 疗 收 费 电子 票据前 置部署 实施 :
(1)在 医院安装 部署 前置服 务 系统,并 与丨IIS系 统开展 系统对 接,实 现 白动开
票 ;
(2)每 四川省 财政 电子票椐 管理 系统完成对接,实 现 财政 电子票据 的 申领、
入库 、出库 、开具 、保 管 、核销 。
2.院 内票据 管理 :电 子 票据 管理 :由 则 务科和收 费结算 中心在 线提 交票据 申领 单
向财 政 申领票据 ,财 政 部 门审核后 ,进 行票据发放,财 务科 和收 费结算 中心进行
票据入库 。
收 费结算 中心按票号段逐 级 捋 电子票号分 发到收 费员,收 费 员按顺序使用
电子票号 ,系 统 实时 监测库存情 况 ,低 于警戒线时,白 动 向上级机构 (财 政 部门
)领 取 电子票号 并入库 。
当收 费结算 中心库存不 足 时 ,系 统 自动 发 出预警,库 存专管员需要及 时向财
政 申领 电子 票号 。
3.收 费结算 开票管理 :适 配 医院业 务场景 ,按 照挂号 、门急 诊、出院结算 。
4.多 票种 开票管理 :提 供在线开 票功能 ,可 以进 行往来 、捐赠 、非税类票据 的开具
5.聚 含交付 :医 院 定制 化 电子 票据 交付 、告知 (聚 合对接微信 、支付 宝 、医院/kPP等
,配 合院方对 医疗 专用告知单 、挂号 单、导诊单等单据进行改造 ),具 体功能包括
∶渠 道聚合 管理 、交付安全管理 、交付对 账管理 、交付结果追踪
(1)提 供微信 取票小程序 ,将 医疗 收 费 电子票据或 电子票据信 息 自动 推送给
缴款 人,缴 款 人通过微信 查询 医疗 收 费 电子票据信息 ;
(2)医 院 以 导 诊单/告 知 单形 式通 知患者 开票成功,患 者 可通过微 信扫描 导
诊单上 的二维码取票 。
(3)患 者使用 医院微 信公众号 取票通过微 倡公众号接收 电子票据通知 的,直
接在微信 公众号 上取得这 个 电子 票据 。
(4)患 者使用微倡 卡包 、支 付 宝卡包 、云 闪付卡包,获 取 电子票据PNG图 片。
6.社 会 化流转规 范控制 :开 票过 程 保证 财政 电子票据数据模 板 、显示模 板桉 照全
国标准开具 ,并 保持按照最新 标 准升 级更新 ;票 据交付 阶段保障如手机号 重 复、
交付授权验 证 、交付渠 道订单 处理 等 。
7.医 保业 务对接 (待 医保启动 后 实现 具体方式 )∶ 方式一 :医 疗 电子票据 平台每财
政公 共服 务平台对接获取 医保 报 销 入账状态 ,避 免报销后 的退 费行 为 。
方 式二 :医 疗 电子票据平 台每 医保 电子 票据 系统打通 ,实 现报销八账 状态 获取 ,
避 免报 销后 的退 费行 为。
8.电 子 票据档 案管理 :提 供 医疗 收 费 电子 票据 的 电子档 案管理服务 ;提 供 电子票
据版 式文件存储 、归档 、检索 (电 子 票据 归档检 索、电子 票据 归档检 索 (按 月)单 位
开 票每 归档差异表 ,电 子票据 助 手 :票 据 的查验 功能)等 服 务 。
17
9,票 、款 协同管理 :依 据 医院财务 内控要求,进 行票据核销 、票款一致、账票一致
的核对 、退 欠 费控 制 (如 已报销入账不允许退 费、欠费开票不能流通等 )等 。功能
包 括 日结信息核销 、收 费核对总览、收 费 员对 账 、收 费渠道对账 、退 费数据对 账 、
收 费项 目对 账 、欠 费管理 、退 费控制 。
10.数 据 统计分 析 :电 子 票据数据分析 ,设 汁主题 进行报 表展示。例 如 :票 据领入
情 况 、票据 分发情况 、库 存结佘 、交 费渠道汇 总 、收 费员票据使用情况等 。
l1.电 子 票据记 账管理 :电 子票据汇总 币记 账 :财 务人 员通过 电子票据管理 系统定
时或 手动 生成 电子 票据汇总单 ,财 务系统通 过 电子票据 管理 系统提供的接 口或
导 出P「lF,完 成 记账 。入账后 向 电子票据 系统进行 入账反馈 。
联 查 电子票据 :财 务 系统获取到 电子票据 清单列表后 ,可 选择 电子票据记 录
,查 看 电子 票据原始凭证 。(需 财务 系统做接 口,可 选 )
12.平 台应 用层 拓展 :平 台支持 医院预交金 、电子 清 单、电子凭证 、财 、税票 电子
档 案 管理 、自助终端 、记账管理 、财务入账报销辅助 查询等新功能业务模块 的接
丿
`。
13.个 性 化服 务 :提 供 医院票据业务流程梳 理 、培 训、升级 、年结、运维保障等服
务内容 。
三 、★商 务要求
1.质 保期 :自 合 同签订验 收合格之 日起 软 件 1年 质保 ,硬 件3年 质保 。
2.合 同价款 及付 款方式
① 本 项 目结 果 公 告 公示 后 ,成 交 人 分 别与 金 堂 县 18家 医疗 机 构 签 订 采
购 合 同 (18家 医疗 机构 及其 预算 详见附见 ),合 同款 项支付按付 款条件 由 1
8家 医疗 机 构根据 各 自签订 的合 同 白行 攴付给成 交人 。
② 付 款 条件 :合 同签订 后 支付合 同金 额 的40%,验 收合 格后支付合 同金
额 n勺 55%,剩 余 allO待 质保 期满后 支付 。 (供 应 尚分 别给 18家 医疗机 构 出具全
额合 法 有 效 的增 值税普通 发票和报 账所 需 资料 )
3. 服 斋Υ山氪: 采赅J'人、指 定地 丿氡。
4.供 应 商应 T合 同生效之 口起7口 内将 符 合 项 目要求 的服 务交付给采购 人 ,
采购 人 验 证 后 即视 为验 收递 过 。如供应 商 延迟 交付 时 问 ,则 采购人 的使 用 时 问
相应后延。由于供应 商原 囚造成 的延期交付,再 延期交付时闸内采购人仍有权
使用供应商的服务且不用艾付任何赀用 。
说 明:l、 本 章节 带



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 应商经最终协商后仍
不能满足 的,将 被视为无效响应 。
2、 本章 中实质性要求未 明确要求证 明材料 的以供应商在服务响应偏离表或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中对应 的响应为准 。
3、 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一经核实,按 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
第 四章 协 商过程 中可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
协 商小组可 以根据采购 文件 和 协 商情况实质性变动 以下 内容 :
一 、第三 章

项 目技术 、服务及 商务要求

:
采购 内容及服 务要求 ;商 务 要求 ;
二 、第 七 章

合 同主要条款

:
第七 章

合 同主要条款

全部 内容
除 以上 内容外 ,协 商小组 不得变 动采购 文件 中的其他 内容 。
在 协 商过程 中,协 商小组根据 项 目实 际需要制定协商 内容 ,在 获得采购 人
代 表确认 的前提 下 ,可 以根据 协 商情 况 实质性变动相关 内容 。协 商小组对采 购
文件作 出的实质性变 动是采购文件 的有 效组成部分,协 商小组应及 时 以书面形
式通 知所有参加协 商 的供应 商 。
第 五章 协商办法
5.1总 则
一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 采购 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 》 《政府采 购 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 《四川省政府采 购评 审工作规
程 (修 订 )》 等法 律规 章 ,结 合采购项 目特 点制定本 办法 。
二 、协 商工作 由代理机 构 负责组织 ,具 体协商事务 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依
法组建 的协 商小组 负责 。
三 、协 商小组 成 员和供应 商应 当按照本采 购文件规定开展评 审活动 。
5.2协 商程序
5.2.1协 商 小组
按 《中华人 民共 和 国政府采购 法 》的规 定组建协 商小组 ,协 商小组 由采购
人 的代表和 具有 相 关经验 的专业人 员组成 。本项 目协 商小组成 员人数 由采购人
或采购代 理机 构 自行确 定 ,其 中评 审专家不得少于成 员总数 的三分之二 。
协 商小组按 照单 一来源采购文件 规定 的协商程序 、评 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
审 ,并 独 立 履行 下列职 责 :
(一 )熟 悉和 理解 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 ;
(二 )审 查供应 商响应文件等是 否满足单 一来源采购 文件要求 ,并 作 出评
价 ;
(三 )根 据 需要要求采购 组织单位对 单一来源采购 文件作 出解释 :根 据 需
要要求供 应 商对 响应 文件有 关事项作 出澄清 、说 明或者更正 ;
(四 )推 荐 成交候选供 应 商 ,或 者受采购人委托 确定成交供应 商 ;
(五 )起 草 资格 审查报 告 、评 审报 告并进行签署 ;
(六 )向 采 购 组 织单位 、财政 部 门或者其他 监督 部 门报 告非法干预评 审工
作 的行 为 ;
(七 )法 律 、法 规 和规 章规定 的其他职 责 。
5.2.2熟 悉和理 解采 购 文件和停止评 审
一 、协 商小组 正 式评 审前 ,应 当对协 商文件 进行 熟悉和理解 ,内 容主要包
括采购 文件 中供 应 商 资格 条件要求 、采购 项 目技术 、服 务和 商务要求 、评 审办
法和标 准 、政 府 采购 政策要求 以及采购合 同主要条款 等 。
二、本采购 文件有 下列情 形之 一 的,协 商小组应 当停止评 审 :
(一 )采 购 文件 的规定存在 歧 义 、重大缺陷的 ;
(二 )采 购 文件 明显 以不 合理条件对供应 商实行差别待遇或 者歧视待遇 的
(三 )采 购项 目属 于 国家 规 定 的优 先 、强制采购 范 围,但 是采购文件未依
法体 现优先 、强制采购 相关规 定 的 ;
(四 )采 购 项 目属 于政 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 的范 围,但 是采购 文件 未
依法体 现促进 中小企业 发展相关规 定 的 ;
(五 )采 购 文件将供应 商 的资格条件列为评 分因素 的 :
(六 )采 购 文件 载 明的成 交原 则不合法 的 ;
(七 )采 购 文件 有违反 国家 其他有关 强制性规定 的情形 。
出现上述应 当停 止评 审情 形 的,协 商小组应 当通过项 目电子化 交 易系统 向
采购 组织单位提 交相关 说 明材 料 ,说 明停 止评 审的情形和 具体理 由。除上述情
形外 ,协 商小组不得 以任何 方式和 理 由停 止评 审 。
出现上述应 当停止评 审情 形 的,采 购 组织单位应 当通过项 目电子化交 易系
统书面 告知参加采购 活动 的供应 商 ,并 说 明具体原因,同 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 公
共服务 平 台上 公告 。采 购组 织单位 认为协商小组不应 当停止评 审 的,可 以书面
报 告采 购项 目同级财政 部 门依法 处理 ,并 提供相 关证 明材料 。
5.2.3资 格 审查
5.2.3.1一 般资格 审查
资格性审查项
具有 独立承担 民事 责任 的能 力
的 证明材料
通过条件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 供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未 换证 的提供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② 若为事业法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提供
”;未 换证 的提交

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③ 若为其他组织:提
组织机构代码证


件或营业执照
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

”;④ 若为 自然人:提 供

身份证 明材料

具有 良好 的商业信誉 的证 明材
供应 商具有 良好 的商业信誉 的证 明材料 。

(可 提供承 诺函,格 式详见第六 章 )
具有健 伞 的财务 会计制度 的 讪j 供应 商具有健全 的财务会 汁制度 的 证明材
明材 料
料 。 (口J^提 供承诺 函,格 式 详见第六 章 )
4
5
依 法缴纳税 收 证明材 料和缴纳
社会 保 障 资金 的证 明材料
具 备履行合 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 能力 的证 明材料
参加政府 采购 活动 前三年 内 ,
6
在经 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供应 商提 供依法缴纳税收 订F明 材 料和缴 纳
社会保障 资金 的证明羽料 。 (可 提供承 诺
函 ,格 式详 见第六 章 )
供应 商提供具备履行合 同所 必需 的设备和
专业 技术 能力 的证 明材料 (可 提供承诺 函
,格 式 详见第六章 )
供 应 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
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 声 明材
料 【注 : (D供 应商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
三 年 内,在 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 录
(说 明:供 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3年
内因违法 经 营被禁止在一定期 限 内参加 政
府 采购 活动 ,期 限届满 的,可 以参 加政 府
采购 活动 ,但 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 明材 料
): (2)可 提供承诺 函,格 式详 见第 六 章
0】
法律 、行政法 规规 定 的其他条
供应 商提供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 定 的其
他 条件 的承诺 函。 (可 提供承诺 函,格 式

详 见第 六 章 )
供应 商不得 为

信用 中国

冈l立占(www,creditchina.gOv.c
采 购 代理机 构通过

中 国政 府采购 网


信用 中国

网站 、
等渠道对供 应 商进 行
nl中 列入 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 大
IH/AJ/vIJ⌒
I¨ 亠



'’
'v⌒
|工
|
信 用 记录 查询 ,并 将 杳询 记录存档 。凡被
税 收违法 案件 当事 人 名 币的供 |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应 商 ,不 得 为

中国政府采购
事人名单 、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vw.ccgp.gOv.c⑶ 政府
录名单 的,视 为存在不 良信用 记录 ,参 LJ
采购严重违 法 失信 行为记 录名
本项 目的将被拒绝 。
单 中被财政 部 门禁 止参加政府
注:供应商无需对此条进行响应 。
采购活动 的供 应 商 (处 罚决定
规定 的时 问和地 域 范 围 内)
落实政府 采购 政 策 需满 足 的资
格 要 求
本项 日不涉及 。
协 商 保证金
本 项 日不涉及 。
l,非 法定代表人 (单位 负责人 )参 与协 商
并签署响应 文件 时 ,提 供法 定代表人/单 位
负责人授权 书原件 以及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
责人和代理人 的身份证 复 印件 (提 供 身份
证有 困难 的,也 可提供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
应 当提供 的供 应 商其他 类似效
护 照等 身份 证 明材料 );
力要求 的相关证 明材料
2,法 定代 表人 (单 位 负责人 )直 接参与协
商并签署 响应文件 时 ,提 供法 定代表 人/单
位 负责人 资格证 明书 原件和法定代表 人/单
位 负责人 身份证复 印件 (提 供 身份证有 困
难 的,也 可提供户 口本或 军官证或护照等
身份证 明材料 )
注 意 :1.所 有 材料 应 满 足① 发证机 关有年检要求 的,应 按规 定通过年检 ;② 在
有效期 内。
2.本 章所有证 明和 承 诺等材 料均应加 盖供应 商鲜章 。
3.以 上要求 不满足 ,不 能通 过 资格 审查 。
4.以 上要求提 供 的证 明材料 或承诺 函如 发现虚假 ,其 响应文件 作无效处理 。
5.资 格 要求 中

6。 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 经 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 录
中的重大违 法 记录 ,即 因违法经 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 、较大数额 罚款 等 行政 处 罚,其 中较大数额 罚款 的具体金
额标准 是指 :⒛ 0万 元 以上的罚款 ,法 律 、行政法规 以及 国务院有关 部 门明确规
定相 关领域

较大 数额 罚款

标准 高于200万 元的,从 其规定
6.供 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 ,被 纳入法 院、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税 务部 门
、银行 认定 的失信 名单且在有 效期 内,或 者在 前三年政府采购合 同履约过程 中
及其他 经 营活动履 约过程 中未依 法履约被有 关行政部 门处 罚 (处 理 )的 ,本 项
目不认 定其 具有 良好 的商业 信誉 。
5.2.4符 合 性 审查
协 商小组依据采购 文件 的实 质性 要求 ,对 符合资格 的响应 文件 进行 审查 ,
以确 定其 是否满足本采 购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 。本项 目符合性 审查事 项 ,必 须 以
本采购 文件 的明确规定 的实质性要 求作为依据 。在符合性 审查过程 中,如 果 出
现 协商小组成 员意见不一致 的情 况 ,按 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确 定 ,但 不得违
背政府采购 基本原则和采购 文件规 定 。符合性 审查标准见 下表 (按 以下顺序 审
查 ):
(l)响 应 文件 正副本数量 不足 的 ;
(2)响 应 文件 组成 明显不符 合本 单一来源 文件 的规 定要求 ,影 响评 审小组
评判 的 ;
(3)响 应 文件 的语 言、计量 单位 、知识产权 、报价 、响应有 效期等不符合
本 单一来源 文件 的规定 ,影 响评 审小组评判 的 ;
(4)
未载 明或者载 明的采购项 目履约 时 间 、方 式 、数量及其他政府采 购合 同实质性
内容 与本 单一来源 文件要求不 一致 ,且 采购 单位无法接 受 的。
(5)属 于本 单一来源文件 中无 效 响应 情形 的。
5.2.5协 商
一 、协 商会 议在代理机 构进 行 。协 商会议 由代理机构在线主持 ,供 应商代
表现场参 加 。
二 、协商小组按照采 购文件 的规 定 与邀请参加协 商 的供应 商进 行 协商 。未
在规 定时 间 内回复将不 能提 交 ,视 为供应 商 自行放弃该轮协 商 ,其 损 失 由供应
商承 担 。
三 、协 商小组 负责与供应 商 (邀 请参加 单 一来源采购 的供应 商为 资格条件
符合采 购人 要求 的合格供应 商 )就 第三 章

采 购项 目技术 、服务 、商务及其他

要求
、第六 章

拟签 订的合 同文本

等 方面进行协商确定成交价格 。
四、协 商过程 中,供 应 商可 以根据协商情况变更其响应 文件 ,并 将变更 内
容 以澄 清 函形 式在线提 交协 商小组 。澄清 函作 为响应 文件 的一部分 ,应 加盖供
应 商 (法 定 名称 )公 章或 由法定代表 人/授 权 代 表人签字 ,否 则无效 。
5.2.6最 后报 价
一 、协 商结束后 ,协 商小组可 以根据协 商情况要求供应 商在规定时间 内进
行最后报 价 。
二 、供 应 商未在 响应文件提 交截 止时 间 内提交报价或 未按要求进行报价 的
,视 为无 效 响应 ,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供应 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 中承
诺 的标准 情 况 下 ,其 最后报价不得 高于对 该项 目之前 的报价 ,否 则 ,协 商小组
应 当对 其 响应 文件作无效处理 ,并 告知供应 商理 由。
三 、供应 商未按协商小组要求在 规定 时 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的,视 为其退 出
协 商 。
四、最后 报价 一旦提交后 ,供 应 商不得 以任何理 由撤 回。
五 、最后报 价 为有 效报价应符合 下列条件 :
(一 )供 应 商所提供 的最后报价是 在规 定 的时 间 内提交 。
(二 )供 应 商 的最后报价应 当 由法定代表 人/主 要负责人/本 人或其授权 代
表签 字确 认 (注 :供 应 商为法人 的,应 当 由其法定代表 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供 应 商为其他 组织 的,应 当 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 应
商为 自然人 的 ,应 当 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 )或 加盖公章 。。
(三 )供 应 商 的最后报价符 合采购 文件 的要求 。
(四 )最 后报价 唯一 ,且 不 高于最 高 限价 。
六 、最后报 价 出现 下列情况 的,不 需要供应 商澄清 ,按 以下原则处理 :
(一 )报 价 中的大 写金额和 小写金额 不一致 的,以 大 写金额为准 ,但 大 写
金额 出现 文 字错 误 ,导 致金额无法判 断 的除外 ;
(二 )单 价 金额小数点或者 百分 比有 明显错位 的,应 以总价为准 ,并 修 改
单价 ;


丿


d


·

(三 )总 价金额 与按单 价汇总 金额不一致 的,以 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
准 ;
同时 出现 两种 以上不一 致 的,按 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 正 。修 正后 的最后报
价经 由法定代表 人/主 要 负责人/本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注 :供 应商为法
人 的,应 当 由其法 定代表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供 应 商为其他组织 的,应
当 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授权 代表签 字确认 ;供 应商为 自然人 的,应 当由其本人
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 认 )或 加盖 公 章 ,供 应 商不确认 的,其 最后报价无 效 。
七 、供应商最后报价 无 效 的,本 次采购 活动终止 ,并 发布终止公告 。
5.2.7解 释 、澄清 、说 明的有 关 问题
一 、协 商过程 中 ,协 商 小组认为采购 文件有关事项表述 不 明确 或需要说 明
的,可 以提请代 理机 构 书面解释 。代 理机构 的解释不得 改变采购 文件 的原义或
者影 响公平 、公正 ,解 释事 项如 果涉及供应 商权益的 以有利 于供应 商 的原则进
行解释 。
二 、协 商小组在对 响应 文件 的符合 性进 行审查时 ,可 以要求供应 商对 响应
文件 中含义不 明确 、 同类 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 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 误 的 内容等
作 出必要 的澄清 、说 明或者 更正 。供应 商 的澄清 、说 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 出响应
文件 的范 围或者 改变 响应 文件 的实质性 内容 。
三 、代 理机构 宣布 协商 结束前 ,供 应 商应及 时响应 协 商小组发 出的澄清 、
说 明或 更正要求 。供 应 商未 能及 时响应 的,自 行承担不利 后果 。
四、协 商小组应 当积 极 履行澄清 、说 明或者更正 的职 责 ,不 得滥用权力 。
5.2.8。 编写协 商情 况记 录
协商小组编 制 协商情况 记录 。
协 商情 况记录 是协 商小组根据 全体成 员签字 的原始协 商记 录和协 商结果编
写 的报 告 。根据 《政府 采购 非招标采购 方式管理办法 》 的要 求 ,单 一来源采购
人 员应 当编 写协 商情 况记 录 ,主 要 内容包括 :
(一 )单 一来源 公示情 况 说 明 ;
(二 )协 商 日期 和地 点 ,采 购人 员名单 ;
(三 )供 应 商提供 的采购 标 的成本 、同类项 目合 同价格 以及相 关专利 、专
有技术等情况说 明 ;
(四 )合 同主要条款及价格 商定情 况 。
协商情况记录应 当 由采购全体 人员签 字认 可 。对记录有异议 的采购人 员 ,
应 当签署 不 同意见 并说 明理 由。采购 人 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 明其不
同意见和理 由的,视 为 同意 。
协 商小组 成 员复核 、确认各 自评 审意见 ,汇 总形成评 审结果,采 购人 或 者
代 理机构按规 定进 行核对 。复核 、核对 发现存在财政 部规 定应 当修 改评 审结 果
的情形 ,协 商小组 、采购人 、代理机 构应 当依法进行处理 ;复 核 、核对无 误后
,协 商小组按规 定编 写 、签署协商情况记 录 。
5.2.9争 议 处理规 则
在 协商过程 中少数服从 多数 原 则 ,但 不得违背采购基本 原则和采购 文件 规
定 。有不 同意见 的协商小组成 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
文件规 定 的,应 当在协商情况记录 中予 以反 映 。
5.2.10终 止采购 活动 情形
出现 下列情况之 一 的,协 商小组应 当终止采购活动 ,发 布项 目终止 公告 并
说 明原 因,重 新开展采购活动 :
一 、因情 况变化 ,不 再符合规 定 的单 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情形 的 ;
二 、出现影 响采购公正 的违法 、违规 行为 的 ;
三 、报价超 过 采购 预算 的。
四、无法 商定合理 的成交价 格或 者无法保证采购项 目质量 。
5.2.11。 确 定成 交供应 商
一 、评 审结束后 ,代 理机构在评 审结束之 日起 2个 工作 日内将评 审报 告及 有 关 资
料 送 交采购 人 。
二 、采 购人在 收到评 审报告后5个 工作 日内,在 评审报 告确 定 的成交候选 供应 商
名 单 中按顺 序确 定 l名 成交供应 商 。成 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的,由 采购 人采取 随机
抽 取 的方 式 确定 成交供应 商 。
三 、采 购人逾期 未确 定成交供应 商且不提 出异议 的,视 为确 定评 审报 告提 出的
排 序 第 一 的供应 商为成 交供应 商 。
四、根 据采购 人确 定 的成交供应 商 ,代 理机构在 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 务 平 台发
布 成 交 结果 公 告 ,同 时 向成交供应 商发 出成 交通知书 。
5.2.12协 商 小组 成 员义务
一 、遵 守评 审工 作纪律 ;
二 、按照客观 、公正 、审慎 的原则 ,根 据采购文件规定 的评 审程序 、评 审
方法和评 审标 准进 行独立评 审 ;
三 、不得 泄 露评 审文件 、评 审情况和在评 审过程 中获悉 的商业秘密 ;
四、及 时 向监 督管理部 门报 告评 审过程 中的违法违规情况 ,包 括采购组织
单位 向评 审专家作 出倾 向性 、误导性 的解释或者说 明情 况 ,供 应 商行贿 、提供
虚假材料 或者 串通 情 况 ,其 他 非法干预评 审情况等 ;
五 、发现采购 文件 内容违反 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 歧义 、重大缺 陷
导致评 审工作 无法 进 行 时,停 止评 审并 向采 购组织单位书面说 明情况 ,说 明停
止评 审的情 形和 具体 理 由 :
六 、配合答 复 处理供应 商 的询 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
七 、法律 、法规 和规 章规定 的其他义务 。
5.2.13协 商 纪律
协商 小组 成 员在采购活动 中应 当遵 守 以下工作纪律 :
一 、遵 行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第 十二条和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
府采 购法 实施条例 》第 九条及财政 部关于 回避 的规定 。
二 、评 审前 ,应 当将通 讯工具或者相 关 电子设备 交 由采购 组织单位统一保
管 。
三 、评 审过程 中,不 得 与外 界联系 ,因 发生不可 预见情 况 ,确 实 需要 与外
界联系 的,应 当在 监督人 员监督之 下办理 。
四、评 审过程 中,不 得干预或 者影 响正常 评审工作 ,
不得发表 倾 向性 、 引导性意见 ,不 得修 改或细化采购 文件确 定 的评 审程序 、评
审方法 、评 审 因素和评 审标准 ,不 得接 受供应 商主动提 出的澄清 和解释 ,不 得
征询采 购人代表 的意见 ,不 得协 商评分 ,不 得违反规 定 的评 审格式评 分和撰 写
评 审意见 ,不 得 拒 绝对 自己的评 审意见签 字确 认 。
五 、在 评 审过 程 中和评 审结束后 ,不 得记录 、复制或 带走任何评 审资料 ,
除因配合 答 复处理 供应 商 的询 问、质疑和投诉等 事项 外 ,不 得 向外界透 露评 审
内容 。
六 、服 从评 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 的现场秩序管理 ,接 受评 审现场 监督人 员
的合法监督 。
七 、遵 守有 关廉洁 自律 规 定 ,不 得私 下接触供应 商 ,
不得 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 人 的财物或好处 ,不 得接 受采 购组织单位
的请托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格 式G-1
报 价 函
(采购 代 理机 构名称 ):
1.我 方 全面研 究 了

XXXXXX” 项 目采购 文件 (项 目编 号:XXXX),决 定参
加 贵单位 组 织 的本 项 目单一来源采购 。
2.我 方 自愿按 照采 购文件规定 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 需服务 ,总 报价
为人 民 币XX万 元 (大 写 :XXXX)。
3.一 旦我 方成交 ,我 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 同规定 的责任和义务 。
4.我 方 同意本 采购 文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对 我方可 能存在 的失信行为
进 行惩戒 。
5.我 方 为本项 目提交 的响应文件 正本 1份 ,副 本双 份 ,用 于报价 。
6.我 方 愿 意提供 贵单位 可能另外要求 的,与 本报价 项 目有关 的文件 资料 ,
并保证我 方 己提供 和将 要提供 的文件 资料 是真 实 、准确 的 。
7.本 次报 价 ,我 方递交 的响应 文件有 效期 为XXX天 。
供应 商 名称 :XXX(盖 单位公章 )
法 定代 表 人或授权代表 (签 字或盖 章 ):XXⅩ
通 讯地 址 :XXX
邮政 编 码 :ⅫⅩ
联系 电话 :XXX
传 真 :Ⅻ X
日 期 :XXX年 XXX月 XXX日
格式G-2
致 四川 中字招标 代理有 限公 司 :
承诺 函
我公司作为本 次采 购项 目的供应 商 ,根 据采购文件 要求 ,现 郑重承诺如下
具 备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政府采购法 》第 二十二条第 一款 和 本项 目规定 的条
件 :
(一 )具 有独立承 担 民事 责任 的能力 ;
(二 )具 有 良好 的商业 信誉和健 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三 )具 有 履 行合 同所 必 需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四 )有 依法缴 纳 税 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 的 良好记录 ;
(五 )参 加政府采 购活动 前三年 内,在 经 营活动 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
(六 )法 律 、行政 法规规 定 的其他条件 ;
(七 )根 据采购 项 目提 出的特殊 条件 。
本 公司对 上述承 诺 的 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 。如经查 实上述 承诺 的 内容事项
存在虚假 ,我 公 司愿 意接 受 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的法律 责任 。
供应 商授权代表 (签 字):
供应 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格式G-3
法 定代表 人/单位 负责人授权书
XXXXXXXX(采 购 代理机 构名称 ):
本授权 声 明 :
ⅩXXX(供 应 商名称 )XXXX(法 定代表 人/单 位 负责人姓名 、职务 )授 权ⅫXX(被
授权人 姓名 、职务 )为 我方 “
项 目 (采购 项 目编 号 :ⅫXX)采 购 活动 的合法代表 ,以 我方名义全权 处理 该项
XXXXXXXⅩ

目有 关采购 、签订合 同 以及执行合 同等 一切 事宜 。
特此 声 明 。
法 定代表 人/单 位 负 责人 (委 托人 )签 字或加盖个人 印章 :XXXX。
授权代表 (被授权 人 )签 字 :XXXX。
供应 商名称 :ⅫⅫ (单 位盖 章 )。
日 期 : XXXX。
注 :
提供
1、 供应 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

法 定代表 人授权书
”,供 应 商为 自然人 时提供
单位 负责人授权 书

”,供 应 商为其他组 织 时


自然人身份证 明材料
2、 应 附法 定代表 人/单 位 负责人 身份 证 明材 料复 印件和授权代表 身份证 明
材 料 复 印件 。
3、 身份 证 明材 料包括居 民身份 证 或户 口本或军官证或护 照等 。
4、 身份 证 明材 料应 同时提供 其在 有 效期 的材料 ,如 居 民身份证 正 、反面 复
印件 。
格式6-4
分项报价 明细表
序 号
采购单 位
内 容
最 高限价
(人 民 币
:万 元 )
报价
(人 民币
:万 元 )
备 注
1
9

0
0
4
一b
6
7
8
9
10


0
°
14

0
16

f
18
金 堂 县第 四人 民医院
金堂县 中西 医结合 医
丨!i}∶∶i∶ i∶
∶∶
金 堂县骨伤 科 医 院
金 堂县 五 凤镇 卫生 院
金 堂县 高板社 区卫生
脶 豕 中 J宀
金 堂县 云合镇 卫 生 院
金 堂县赵 家镇 卫 生 院
金堂县金 龙镇 卫生 院
金堂县福 兴镇 中心卫
什 障
金 堂县 白果社 区卫生
日弓夂 由 丿r、
金堂县三 溪 镇卫 生 院
金 堂县栖 贤社 区卫生
昭 夂 巾

`广
金 堂 县官仓社 区卫生
日形Z豕⒋。仁IJr宀
金 堂县转 龙镇 中心卫
牛 阵
金 堂县赵 镇杨柳 桥社
区 卫生服 务 屮心
金 堂县竹 篙镇 中心卫
什 踔
金 堂县 又新镇 卫生 院
金 堂县赵 镇社 区卫生
踯 客 中 宀
详 见采购 文
件第 三章
二 、采购 内
容及服务要

0

0

l,8
42
0

3,6
16
0

<
,
0

4
4
0
∠’

4
总 价
小 写:
大 写 :
注 :l、 格 式 内容仅供 参考 ,但 须含 完成本项 目的所有 内容 ;
2、 所 有 价 格 系用 人 民 币表 示 ;
3、 报价应 是最终 用户验 收合格后 的总价 ,供 应 商报价 须 为 完 成 本 项 目所
有 内容 的全 部 费用 ,包 括 维 修 改造 、维 保 、税 费、系统集成 费用 、杂 费等 与
本项 目有 关 的所 有 费用 。
供应 商授权代表 (签 字 ):
供应 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格式⒍ 5
项 目名称 :
商务条款响应/偏 离表
序 号
采购文件 商务要求
响应 文件 响应说

响应/偏 离
供应 商授 权代 表 (签 字 ):
供应 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 年 月 日
注 :
只填 写响应 文件 中与采购 文件 有偏 离 (包 括正偏 离和 负偏离 )的 内容 ,报
价 文件 中商务 响应 与采 购 文件要求完全 一致 的,不 用在此表 中列 出。
格式⒌6
项 目名称 :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序 号
采 购文件服务要求
响应 文件 响应 说

响应/偏 离
供应 商授 权代 表 (签 字 ):
供应 商全称 (盖 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 :
只填 写响应 文件 中与采 购文件 有偏 离 (包 括正偏 离和 负偏 离 )的 内容,报
价 文件 中服务 响应 与采购 文件 要求完全一致 的,不 用 在此表 中列 出。
证 明供应商 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格式⒍7
格 式 自拟 。
格式6-B
最终报价表
序 号
采购单位
内 容
最 高限价
(人 民 币
:万 元 )
报价
(人 民币
:万 元 )
备 注
金 堂县第 四人 民医院
金 堂县 中西 医结合 医

金 堂县骨伤 科 医院
金 堂县 五凤镇 卫生 院
金 堂县 高板社 区卫生
脶 豕 巾
`r、
金 堂县 云合 镇 卫生 院
金 堂县赵家镇 卫生 院
金 堂县 金龙镇卫生 院
金 堂县福 兴镇 中心卫
/-L隙
金 堂县 白果社 区卫 生
脶 备 中 心
金 堂县三溪 镇卫生 院
金 堂县栖 贤社 区卫生
日弓石卩|啡彐J广 、
金 堂 县官仓社 区 卩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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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堂 县转 龙镇 中心卫
什 辟
金 堂县赵 镇 杨柳桥社
区卫生服 务 中心
金 堂县竹 篙镇 中心卫
枯 阼
金 堂 县又新镇 卫生 院
金 堂 县赵 镇 社 区卫生
日Pv∠ z∵ 匚}1`广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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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一b
6
7
8
9
10
9

0
0
14
15
16
17
18
详见采购 文
件第三 章
二 、采购 内
容及服务要

0

0

5
42
0

36
16
0

5.2
4
4
0

0

4
总 价
小写:
大 写 :
注 :l、 格 式 内容仅供 参考 ,但 须含 完成本项 目的所 有 内容 ;
2、 所 有 价 格 系 用 人 民 币表 示 ;
3、 报价应 是 最终用户验 收合格后 的总价 ,供 应 商报 价 须 为 完成 本 项 目所
有 内容 的全 部 费用 ,包 括 维 修 改造 、维 保 、税 费、系统集成 费用 、杂费等与
本项 目有 关 的所 有 费用 。
供应 商授权代 表 (签 字):
日期 :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 为样例 ,请 根据单一来源 文件 、响应文件和其他要求进行拟 定 )
合 同编 号 :XXXX。
签 订地 点 :XXⅩ Ⅹ。
签 订时 间:XXXX年 XX月 Ⅻ 日。
采购 人 (甲 方 ):
供应 商 (乙 方 ):
参 照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民法 典 》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与项 目
行业有 关 的法律法规 ,以 及
的 《单 一来源采购 文件 》,乙 方 的 《响应 文件 》及 《成交通知书 》 ,甲 、乙双
方 同意签 订本合 同。详细技术 说 明及其他有关合 同项 目的特 定信 息 由合 同附件
予 以说 明,合 同附件及 本项 目的 《单 一来源采购文件 》、 《响应 文件 》 、 《成
交通知 书》等均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
一 、合 同服务
服 务名称 、质量要求 、单价 、金额及 合 同价见 附件 。
附件 △8家 医疗机构 名单及预算
二 、合 同总价
合 同总价 为人 民 币大 写:~整
,即 硎BY
元 。本 合 同执 行期 间合 同总价 不 变 ,甲 方无 须 另向 乙方 支付 本合 同规 定之 外 的
其他任 何 费用 。
三 、质量 要求
乙方提供 的服务 不得侵 害他 人 的知识产 权等合法权利 。
四、服务及 验 收
1、 本项 目服务 周期为合 同签 订生效 ,
天 内完 成 (如 由于采 购人的原因造成合 同延迟签 订或验收的,时 间顺延),并 于
年 月 日前 完成 系统上线 、联调 ,项 目初步验收并进入 试运行 ;干__年
月 日进 行项 目终验 。
2、 验 收 由 甲方组织 ,乙 方配合进行 :
(1)
验 收标 准 :按 国家有 关规定 以及 甲方采 购 文件 的要 求和 服 务指标 、乙方 的响应
文件 及承 诺 与本合 同约 定标 准进 行验 收 ;甲 乙双方 如对服 务要求和 技 术指 标 的
约定标 准 有 相 互抵 触或 异 议的事 项 ,由 甲方 在采 购 与响应 文件 中按服 务 要 求和
技术 指标 比较 优胜 的原则确定该项 的约 定标 准进行验 收 ;
(2)
验 收 时如 发现 所 提 供 的服务不 符 合标 准 及 本合 同规 定之情 形者 ,甲 方应 做 出详
尽 的现 场记 录 ,或 由甲乙双方签 署 备忘 录 ,由 此产 ⒋ 的时 问延误 责任 与有 关 赀
用 由乙方承担 ,服 务期 限不顺延 ;
(3)如 验 收合格 ,双 方签署质量验 收报 告 。
3、 项 目实施完 成后 ,乙 方书面通 知 甲方后 10日 内组织验收 。
4、 乙方应 将所提供服务 的清 单等 资料 交付给 甲方 。
五 、付款 方 式
1,本 合 同总金 额 (价 税合 计)¥ 元 (大 写 :元 整 )。
2.结 算 方 式 :银 行转账支付 。
3本 项 目结果 公告 公示后 ,成 交 人分 别每金堂县 18家 医疗机构签订采购 合
同 (18家 医疗 机构 及其预算 详见附见),合 同款 项支付按付款条件 由18家 医疗 机
构根 据 各 自签 订 的合 同 自行支付给 成 交人 。
付款 条件 :合 同签订后 支 付 合 同金 额 的4眺 ,验 收合格 后 支付 合 同金额
的55%,剩 余5%待 质保期满 后 艾付 。 (供 应 商分 别给 18家 医疗 机构 出具 全额
合 法 有效 的增 值税普通 发票和 报账所 需 资料 )
甲方开票信 息 :
企业 名称 :
纳税 人识别号 :
营业地址 :
电话号码 :
开户 行 :
账号 :
乙方账户信 息 :
户 名 :
账号 :
开户 行 :
灶.乙 方应 在 甲方 每次付款前 5个 工作 日内向 甲方开具 等额有效 的增值税普
通 发票 ,如 乙方未 向 甲方提供有效等额的增值税普通 发票或未在 规定期 限内提
供有效 全额 的增 值 税普通发 票 ,则 甲方有权拒付 合 同款 项 ,且 不承担任何 责任 ,
而 乙方并不 因此免 除继续履 行合 同义务的责任 。
5乙 方银行 账户信 息若 发生变 化,应 在 甲方付款前 5个 工作 日,以 书面形式
通知 甲方 ,否 则 ,造 成付款 不能或延误的责任 及损失 由乙方 白行承担 。
六 、系 统保证 和售后服 务
乙方声 明并保 证
1对 本 合 同项 下 由乙方提供 的来 自第三方 的应用干本 合 同所规定的系统的软
件等知 识产 权 ,乙 方具 有 合法 的所有权或许可他 人使 用 的权利 。允许 甲方使用本
含 同所规 定 的 系统 软件等知 识产权 ,不 会侵犯第 三方 的合法权 利 ;
2、 乙方 须 指派 专人 负 责与 甲方联 系售后服 务事 宜 。
七 、违 约 责任
1,除 本合 同另有 约定 、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或遭遇不可抗 力外,甲 乙双方均不
能 随意变 更或 单方 面终止本 合 同,否 则违 约方除椐实支付 (退 还)另 一方 已产生 (
已支 付)的 费用外 ,违 约方还应 当向守约方支付本含 同总金 额⒛9o自勺违 约金 。
2,任 何 一方违 反本 协议约定 导致本 协议无法履行或终止 的,违 约方须 向守
约方 支付 已发 生 的一切 费用 (包 括但不 限干守约方就 实施项 目所支付 的成本及 费
用 、守约方 的实 际损 失 )或 退还 已收取 的款 项外 ,并 按本 协议总金额 的20%支 付违
约金 。
八 、争议解 决方 式
1,在 履行本协 议过程 中发 生 的任何 纠纷 ,甲 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 的方 式
解决 ;协 商解 决不成 的,双 方 一致 同意 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 讼。
2.除 有 关争 议 的条款 外 ,在 争 议的解 决期间 ,不 影 响本 叻c议 其他 条款 的
继续 履行 。
九 、不可抗力
1本 韧Ⅱ议所称不可抗 力是指不能 预 见、不能 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 一方 当事
人造 成重大影 响 的客观事件 ,包 括但不仅 限于 自然灾害如洪水 、地 震 、火灾和 风
暴等 以及社 会事件 如战争 、动乱 、行为 、主 管机 关指命等 。
2,因 不可抗 力或者其他意 外事件 ,使 得本 协议的履行不可能 、或履行不能达
成 协议 目的的 ,任 一方 均可以解 除本协 议。遭 受不可抗 力、意 外事 件 的一方全部
或部 分不能履 行本协议 、解 除或迟 延履行 本 协议的,主 张不可抗 力一方应在事件
发生后 3个 工作 日内捋事 件情 况 以 书面形 式通 知 另一方并 向另一方提 交相应 的证
明。
十 、协议 期 限
本 协议 自双 方盖章 之 日起生效 ,双 方履行完各 自义 务后协 议终止 。
十 一 、其 他
1,双 方根 据本 协议列明的联 系方 式 向对 方 发出的通知 、文件等到达对 方在
本 叻Ⅱ议中注 明 的地址或 对方 的终端接收 设 各的,即 视为送达 ,包 括但不限于快递
、手递 、邮件 、传 真等方 式,如 一方 地址或联 系方 式变更 ,但 未提前 书面通知 另一
方 的 ,则 另一方 以上述方式发送 到原地址 的亦视为送达 。
2,本 协 议签 订前 ,双 方所有一切 口头约定每本 协议冲尖的均以本协议为准 。
3,本 协 议未尽事 宜,双 方应 协商解 决 ,并 另行签 订补充 叻f议 ,补 充协 议每本
协议具 有 同等法律效 力。
4本 协 议 壹式肆份 ,双 方各执 贰份 ,自 双方盖章 之 日起生效 ,具 有 同等法律
效 力。
5本 协 汶签署地为ⅫⅫX。
(以 下无 正文 )
甲方 : (盖 章)
乙方 : (盖 章)
法定代表人 (授 权代表 ):
法 定代表人 (授 权代表 ):
地址 (住 所 ):
开户 银行 :
账 号 :
电话 :
传 真 :
地址 (住 所):
开户银行 :
账号 :
电话 :
传 真 :
签 约 日期 :Ⅻ 年XX月 XX日
签约 日期 :XX年 Ⅻ 月Ⅻ 日
附件 :18家 医疗机构名单及预算
金堂县医疗机构 电子发票 系统采购费用测算表
序 号
单 位
2023年收入 (万元)
涎葺采购金额 (万 元)
备 i主
1
4
6
S
9
圭堂昙莞四∴ 民医卩翕
圭堂县中西医结台医卩翕
金堂昙骨伤科医院
圭堂昙五凤i葺 卫生院
全堂昙蒿lfP社 叵卫生服斋中∫‘
圭堇县云合滇卫生卩完
圭篁昙赳家镇卫生院
金堂县金茂镇卫生卩亮
圭堂昙i鬲兴镇中!山 卫生皖
盘堂县白果社E卫 生朋务中,0
盘篁昙三汪擤卫生院
全篁县栖贤社叵卫圭RF务 中屯9
金篁昙官亡社匡卫生月F舟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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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篁昙转龙谭中丿山卫生院
圭堇昙赵滇扬柳i苻杜匡卫生月目斋中丿山
坌堇昙竹篙滇中∫0卫 生卩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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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篁昙卫新滇卫生卩亮
金堂昙赳滇社匚卫生服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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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J57
3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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γ49
7259
20543
1933 1
30993
2s434
2430s
208:s
32657
12664
2336s

s5
4
301449
117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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