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健康评价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河湖健康评价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024**********-********
二、项目名称:河湖健康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1 | 河湖健康评价(淀南片、青松片) | ******.00元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 92.0 |
2 | 河湖健康评价(淀北片、青松片) | ******.00元 | 上海海洋大学 | 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上海海洋大学 | 89.64 |
3 | 河湖健康评价(浦南东片、浦南西片、太南片、水利片界河道) | ******.00元 | 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888号 | 88.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河湖健康评价(淀北片、青松片) | 河湖健康评价(淀北片、青松片) | 以《上海市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为技术依据,使用通过核验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对上海市淀北片、青松片小涞港、新泾港、蒲汇塘、闵松蒲汇塘、漕河泾港-龙华港、张家塘港、西界河、李厍江、虬江港、蟠龙港、梅陇港等11条河道进行河湖健康评价,详见招标文件。 | 1、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应通知乙方及时整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整改费用,直至服务完全符合要求; 2、乙方人员配备应满足项目需要; 3、乙方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要求,同时遵守招标单位要求,接受监督管理; 4、乙方应完善项目过程管理,保证有关要求,定期向业主提供节点工作汇报,每年不得少于3次; 5、为保证数据有效性,中标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时间节点协商确定。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30日 | 编制河湖报告,建立河湖档案,切实掌握河湖状态,为上海市河湖系统治理保护提供重要参考及依据,详见招标文件。 |
3 | 河湖健康评价(浦南东片、浦南西片、太南片、水利片界河道) | 河湖健康评价(浦南东片、浦南西片、太南片、水利片界河道) | 以《上海市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为技术依据,使用通过核验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对上海市浦南东片、浦南西片、太南片、水利片界河道俞汇塘、淀浦河、茹塘、七仙泾、张泾河、紫石泾、南泖泾、斜塘港、小泖港、秀州塘、白牛塘、范塘、南湾港等13条河道(表1)进行河湖健康评价,详见招标文件。 | 1、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应通知乙方及时整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整改费用,直至服务完全符合要求; 2、乙方人员配备应满足项目需要; 3、乙方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要求,同时遵守招标单位要求,接受监督管理; 4、乙方应完善项目过程管理,保证有关要求,定期向业主提供节点工作汇报,每年不得少于3次; 5、为保证数据有效性,中标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时间节点协商确定。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30日 | 编制河湖报告,建立河湖档案,切实掌握河湖状态,为上海市河湖系统治理保护提供重要参考及依据,详见招标文件。 |
1 | 河湖健康评价(淀南片、青松片) | 河湖健康评价(淀南片、青松片) | 以《上海市河湖健康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为技术依据,使用通过核验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处理,对上海市淀南片、青松片华田泾、东大盈港、新通波塘、洞泾港、北竹港、蟠龙塘、油墩港、俞塘、六磊塘、春申塘、北沙港、女儿泾、三官塘、砖新河等14条河道进行河湖健康评价,详见招标文件。 | 1、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应通知乙方及时整改,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整改费用,直至服务完全符合要求; 2、乙方人员配备应满足项目需要; 3、乙方应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要求,同时遵守招标单位要求,接受监督管理; 4、乙方应完善项目过程管理,保证有关要求,定期向业主提供节点工作汇报,每年不得少于3次; 5、为保证数据有效性,中标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工作,时间节点协商确定。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1月30日 | 编制河湖报告,建立河湖档案,切实掌握河湖状态,为上海市河湖系统治理保护提供重要参考及依据,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勤奋,陈燕,章霞芳,秦红,卢智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货物、服务类招标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收费。中标金额低于50万收费8000元,50万(含)至100万的项目收费*****元,100万(含)以上项目按照下浮率10%收取,可用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推荐理由:参加本项目三个包件投标的均有4家单位,商务与技术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 包件一:华东师范大学:报价最低,类似业绩多且有多项获奖,综合实力强。人员最多且高级职称人员最多,对项目现状了解和实施方案相对详细,针对性较好,综合得分最高。推荐华东师范大学为包件一的中标单位;包件二:上海海洋大学:报价最低,类似业绩多且有获奖,专业综合实力强。人员最多,对项目现状了解和实施方案相对详细,针对性较好,综合得分最高。 其他3家单位人员较少,方案一般。 综上所述,推荐上海海洋大学为包件二的中标单位;包件三:华东师范大学,类似业绩多且有多项获奖,综合实力强。人员最多且高级职称人员最多,实施方案较好,综合得分排名第1,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最低,类似业绩多且有获奖,专业综合实力强。人员多,针对性较好,综合得分第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允许投标供应商报名多个包件,但只能中标一个包件。综上所述,推荐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包件三的中标单位。
2.如对以上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公示期内向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感谢贵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水利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河湖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南苏州路333号23、24楼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烨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88号(凤创谷创业基地)2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17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佳鑫
电 话:176*****777
2024年07月09日
1
2024年06月07日
附件信息:
1.8M
标签: 河湖健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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