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结果公告

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

二、项目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1

供应商名称:沈阳沈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苏家屯区枫杨路81号

中标(成交)金额:148,000(元)

评审总得分:88.49(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2

供应商名称:辽宁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号甲

中标(成交)金额:147,000(元)

评审总得分:93.56(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3

供应商名称:辽宁慧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市浑南区营盘西街17-4号(1901、1902、1915、1916、1917、1918、1920、1921、1922、1924)

中标(成交)金额:131,450(元)

评审总得分:90.1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1

服务类

名称:清产核资审计(C********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对苏家屯区11家区属国有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审计服务,出具审计报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要求:(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一、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1)基本情况清理:对应当纳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单位营业范围、股权结构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物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3)资产清查: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资金和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进行清理、法律时效进行确认,对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进行清理,对资产减值、抵押、担保等事项予以核实。(4)债务清理: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挂账年限、挂账内容是否合理,确认挂账金额是否准确。(5)损溢认定:依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负债损溢进行认证。★二、清产核资基准日:2024年4月31日(具体截止日期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三、技术要求: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本次清产核资审计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主席令第五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国资委令第1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3〕2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四、服务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应在招标人确定的服务时限及地点完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工作需求执行。中标单位应客观、公正履行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任务,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招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责任。★五、其他服务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2)服从招标人的考核和管理。

服务时间:(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前出具初稿,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2

服务类

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C********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一、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1)基本情况清理:对应当纳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单位营业范围、股权结构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物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3)资产清查: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资金和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进行清理、法律时效进行确认,对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进行清理,对资产减值、抵押、担保等事项予以核实。(4)债务清理: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挂账年限、挂账内容是否合理,确认挂账金额是否准确。(5)损溢认定:依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负债损溢进行认证。★二、清产核资基准日:2024年4月31日(具体截止日期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

服务要求:★三、技术要求: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本次清产核资审计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主席令第五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国资委令第1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3〕2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四、服务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应在招标人确定的服务时限及地点完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工作需求执行。中标单位应客观、公正履行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任务,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招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责任。★五、其他服务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2)服从招标人的考核和管理。 (3)按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工作。若在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4)派出的人员至少包括3名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水平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参与服务工作。六、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其他服务及甲方要求的其他事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前出具初稿,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3

服务类

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C********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2024年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资产总额约10亿元,约28户,分别出具审计报告。本项目共划分3个采购包组,其中:003包总户数约7户(含独立法人单位7户,分公司0户,主要分布在沈阳市苏家屯区)

服务要求:一、服务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应在招标人确定的服务时限及地点完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工作需求执行。中标单位应客观、公正履行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任务,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招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责任。二、其他服务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2)服从招标人的考核和管理。 (3)按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工作。若在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4)派出的人员至少包括3名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水平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人员,更换的人员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参与服务工作。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前出具初稿,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并验收合格。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验收程序: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育田、吴海燕、佟雅君、田春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2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3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4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延川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4.6.21更正后文件*****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招标文件终稿.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1

供应商名称:沈阳沈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

一致性承诺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2

供应商名称:辽宁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jpg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3

供应商名称:辽宁慧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服务 清产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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