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履约验收公告
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审计业务约定书
四、项目名称: 202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审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财政厅机关
地 址: 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方式: 024-********
供应商(乙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辽宁分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一路43号1401室
联系方式: 135*****750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8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21]107号)、《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3]52号)等规定,对2023年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对救助基金筹集、使用、付款、垫付、追偿、日常管理等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核对和检查,并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平安财险)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当年款项。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要求: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辽财金规[【2022】8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21]107号)、《关于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辽财金[2023]52号)等规定,对2023年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工作,对救助基金筹集、使用、付款、垫付、追偿、日常管理等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核对和检查,并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平安财险)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及条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次性支付当年款项。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履约期限: 2024.4.30-2024.6.6
履约地点: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6月3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宋金伟、路皓然、兰美娜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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