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包头市留置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包头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包头市留置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TZCS-G-F-******

二、项目名称:包头市留置中心餐饮委托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餐饮委托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塔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工业园区腾飞南路32号内蒙古煤田地质科技研发中心副第四层 综合评分法 6,780,000.00元 95.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餐饮委托服务):

服务类(内蒙古塔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包头市留置中心餐饮委托服务 1.包头市留置中心餐饮委托服务,上下两层餐厅,共计298个餐位,约300名工作人员(早、中、晚)三餐等后勤服务,保障各种类菜式的营养搭配、烹调与分餐,准时、保质、保量的开餐。2.负责餐厅的整体运营。3.负责餐厅员工的人力安排。4.负责餐厅公共部分的维护、维修及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年检和管理服务,包含下水管道堵塞疏通、水电暖气检查维护维修。5.保证管理范围内的大厅、楼道、卫生间及其他部分的卫生干净、整洁。餐厅产生的垃圾由中标人负责收集、清运。6.掌握用餐情况,实时整改问题,随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遵从招标人的改善建议。 1.包头市留置中心驻点工作人员每人每天餐食标准为50元(早餐10元、午餐22元、晚餐18元);特殊人群每人每天餐食标准为40元(早餐8元、午餐20元、晚餐12元)。2.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3.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体系,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4.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招标人负责对餐厅工作进行监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督: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设备设施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和管控(主要指成本管控),随时对餐厅的卫生、管理、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和实施测评考评制度,对餐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中标人必须接受对食堂工作提出建议并及时纠正改进。5.中标人每月必须向招标人提供餐厅供应的原材料和消耗品等的账目,每月上报经营分析报表,以便招标人监督。6.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丰富菜品花式品种,每周提供菜单供招标人审核,确保每天菜品不重复,根据季节变化,结合用餐反馈、食材供应等科学合理搭配,次月整体调整菜品种类,不断创新推出特色菜及各类点心甜品。7.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合物业工程部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认为损坏。每日检查炉灶、冰箱、煤气、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发现故障及时与物业工程部联系进行维修,避免因设备故障而造成影响餐饮供应问题的发生。8.有完善的餐/炊具清洗、消毒标准和程序,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5‰为自然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包间、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洗碗间等各部门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9.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10.成本核算。采用中式自助餐方式供餐,饭菜标准、质量及品种,由双方根据实际就餐人数据实际结算。1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1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如有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1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14.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15.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16.中标人应制订切实可行的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各岗位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员工守则等,负责抓好员工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加强班组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一)食品质量要求:保证所有菜品主、副食的质量标准。(二)卫生标准:(1)餐具、炊具、厨具卫生全部达到验收标准。(2)环境卫生达到验收标准。(3)个人卫生达到验收标准。(4)食堂卫生管理达到验收标准。(5)提供安全、绿色、营养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三无”、过期及腐坏变质的原材料。(6)不得购进《食品法》禁止使用的各种添加剂。(7)厨房内禁止存放过期原材料。(8)各类食材应分开贮存,不得混存。(9)每日对桌椅、地面例行清洁,每周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洁卫生死角、下水道、灭四害。执行GB*****-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6,78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曹雪丽、陈贺、张挥、赵鹏翔、胡飞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餐饮委托服务): 8.3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方式:0472-*******-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瑞芳

电话:0472-*******-804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饮委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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