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两校区直饮机维保服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两校区直饮机维保服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07月10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13日00时00分00秒
本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两校区直饮机维保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LNZB-CTZ2024-205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两校区直饮机维保服务采购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两校区直饮机维保服务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沈阳市和平区沃鑫净化水设备经营部 | 22.7685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365 |
2 | 萃汐(沈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4.723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365 |
3 | 辽宁福泰商贸有限公司 | 23.5492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365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沈阳市和平区沃鑫净化水设备经营部 | - | - |
2 | 萃汐(沈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 | - |
3 | 辽宁福泰商贸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沈阳市和平区沃鑫净化水设备经营部 | 响应 |
2 | 萃汐(沈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响应 |
3 | 辽宁福泰商贸有限公司 | 响应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其拒不答复的,请在公示开始之日起10日内向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10日后开始维保,维保期一年。
排名 | 供 应 商 名 称 | 响应报价(元) | 耗材报价(元) |
1 | 沈阳市和平区沃鑫净化水设备经营部 | 227,685.00 | 6,176.00 |
2 | 萃汐(沈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47,230.00 | 6,494.00 |
3 | 辽宁福泰商贸有限公司 | 235,492.00 | 6,539.00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招标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地址:沈阳市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张桐博
电话:024-********-802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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