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文体服务中心坪山体育中心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坪山区文体服务中心坪山体育中心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示
坪山区文体服务中心坪山体育中心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文体服务中心拟对坪山区文体服务中心坪山体育中心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坪山区文体服务中心坪山体育中心体育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合同金额(元):*******.05 中标供应商:深业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深业物业运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原合同第四条管理服务费用,由每月物业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肆佰陆拾玖元肆角贰分(¥******.42),自2024年07月1日起变更为每月物业服务费金额为壹拾贰万伍仟壹佰壹拾陆元玖叁角叁分(¥******.33)。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承接2025年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艺术体操赛事,坪山体育中心体育馆已于5月6日起闭馆进行修缮改造,目前中心办公区域移至主馆西南侧射箭基地展厅,鉴于施工要求,需将办公区域及实施区域隔离,目前体育馆正门入口延西侧主道至后门出口、D出口外围及展厅区域外,其余已完成办公与施工区物理隔离,施工期间物业服务内容将发生变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拟对物业服务范围进行核减,具体内容包括:一、服务范围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其中涉及修缮区域面积*****平方米仅负责安全巡查;二、服务内容予以减少,包括安保人员仅保留前后门岗及监控室双岗,保洁人员仅负责中心临时办公室及外围道路,三、日常耗材及相关行政、服务成本费对应核减。核减后安保人员含轮休人员共保留14人;行政助理取消;工程技术员不变;保洁员保留2人;绿化工不变;共配备人员21人,与原合同相比,核减人员13人。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文体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体育一路坪山体育中心体育馆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333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426A 联系电话:0755-********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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