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通辽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服务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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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甲方):通辽职业学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路北
联系方式:139*****988
供应商(乙方):赤峰均豪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吉祥家园小区4-*****
联系方式:155*****868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2024年通辽职业学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数量:1.0000; | 1(项) | ¥3,659,896.00 | ¥3,659,896.00 | 一、物业服务区域 通辽职业学院教学区、生活区各楼宇公共区域。 二、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环境清洁服务 1、环境清洁服务区域 学院教学区、生活区各楼宇(行政办公楼、综合教学楼、护理实训楼、体育馆、师范楼、信息技术楼、财经楼、电大楼、图书馆、药品食品机电实训楼、车间、医学护理实验楼、食堂、校园服务中心和学生宿舍楼6栋),总面积 ******.71平方米的环境清洁服务。 2、环境清洁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保洁工作内容完成所承担的义务。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清洁保洁,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楼梯扶栏、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食堂晚间加一次打扫)。 (2)保洁期间,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室内外各种设备设施。 (3)在保洁工作中,对易燃清洁用品及电器设备作业时不规范操作造成的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4)保洁工作中,不得使用有损物体表面的高浓度酸性或碱性清洗材料,不得损坏学院各种设备,如因保洁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产生的一 |
合同金额: 3,659,896.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陆拾伍万玖仟捌佰玖拾陆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1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2024年07月11日
2024年07月11日
无
合同附件:
通辽职业学院
2024年07月11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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