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榆林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及泵站老旧设施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榆林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及泵站老旧设施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榆阳区航宇路建委大楼
联系方式:138*****996
供应商(乙方):榆林中科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 产业园区建业大道智融大厦B 座18楼1802室
联系方式:156*****962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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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申请榆林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及泵站老旧设施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服务 | 1(批) | ¥3,249,600.00 | ¥3,249,600.00 | 1.技术规格:根据2023年度任务安排,我中心计划实施榆林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及泵站老旧设施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含软件采购(数据库、防火墙、主机安全加固边界防火墙、安全审计监测、安全运维、日志审计、数据库审计、准入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平台)、软件开发(信息平台及整合、工单管理系统、提升营商环境、营业服务系统、统一远传平台升级)、硬件采购(调度中心硬件升级、服务器虚拟化)等。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榆林市自来水公司水厂及泵站老旧设施改造--智慧水务建设项目预算的评审报告》(榆政财投评函[2023] 20号),该项目预算审定价为329.52万元。2.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3.验收要求:(1)硬件验收:货到当场验收,如对货物的规格,数量,质量有任何异议,需方应当在货到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供方,否则视为验收合格。智慧水务硬件设备货到现场之日起两个月未安装调试验收的,视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设备分批到货的分批付款,分批调试验收。 (2)软件验收:软件系统模块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甲方需组织验收,根据技术交底文件确定的项目需求范围,其功能正常使用,合同范围内约定的每一类待接入设备(例如:一个厂家的不同型号、规格的二供设备/流量计/压力计视为同一种类型)已完成1个设备的正常接入,则验收通过,软件安装调试完成并试运行一周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进行验收,合同约定所有系统功能模块符合技术交底文件要求,能够正常运行,则最终验收通过,甲方应在《项目验收确认单》上签署确认 。(3)若甲方验收不合格,应出具书面的异议,乙方应按本附件约定的功能要求进行修改,直到验收合格为止。甲方初步验收或在软件安装调试验收后未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前述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验收合格。(4)因甲方不具备软件交付或验收条件导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未交付或软件未验收的,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回复或仍不改善的,则视为软件验收合格。(5)施工: 施工完成后5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逾期10日未验收的,视为施工完成验收合格。(6)硬件分批送货、软件模块分批上线或分批部署的需分批验收、结算、付款,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部分批次不能交付或验收的,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回复或仍不改善的,则视为验 |
合同金额: 3,249,6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贰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9月30日
履约地点:榆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024年02月19日
2024年07月11日
合同附件:
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2024年07月11日
标签: 水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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