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2024年民生微实事协审服务 中标结果
公明街道2024年民生微实事协审服务 中标结果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深财购〔2023〕2号和《公明街道办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2024年公明街道民生微实事项目协审服务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对比五家专业机构进行征集筛选,分别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深圳晋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君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市兴粤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通过五家公司情况综合评比,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及机构专业水平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此项目承接公司。经检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深圳市兴粤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3家投标单位通过符合性检查。深圳晋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社保证明日期不在招标期限内。深圳君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缺少会计报表、法人证明书。2家投标单位不通过符合性检查。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兴粤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时按量完成所有服务项目。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公明街道集美路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4年7月11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标签: 民生微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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