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公示157

撤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公示157

(公示期:2024-7-111至2024-8-10)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局将按程序予以办理;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陈述材料。联系电话:0553-*******

芜湖市湾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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