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一件事及建设工程审批结果邮寄送达服务两年-开标公告
出生一件事及建设工程审批结果邮寄送达服务两年-开标公告
项目名称:出生一件事及建设工程审批结果邮寄送达服务(两年)
需求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
二、免费邮寄范围具体界定
(一)通过“渝快办”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且在“渝快办”申请了审批服务结果邮寄服务的。
(二)通过“渝快办”办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住房城乡建委的建设工程事项,且在“渝快办”申请了审批服务结果邮寄服务的。
(三)未通过“渝快办”办理事项业务的,或未通过“渝快办”申请选择审批服务结果邮寄服务的,不纳入免费邮寄范围。
(四)因各种原因导致邮政公司将审批服务结果退回审批服务单位,由审批服务单位经办人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申请人申请邮寄服务的,邮费由申请人自理。
三、邮寄工作流程
(一)申请邮寄。企业群众通过“渝快办”申请办理事项时,自愿选择审批服务结果邮寄服务,自行填写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也可以通过线下窗口申请办 理事项时,如自愿选择审批服务结果邮寄服务,由群众自行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工作人员按照邮寄操作流程,通过“渝快办”填写寄件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 (须精确到具体门牌号、楼层、窗口号)。事项办结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邮寄单号及收寄件人相关信息推送邮政EMS系统。
(二)结果寄送。邮政公司收到“渝快办”推送的邮寄相关信息后,邮政速递工作人员凭邮寄单号上门揽件。审批服务单位移交邮寄资料,邮政速递工作人员负责后 续投递工作。
(三)送达反馈。申请人签收邮件后,EMS系统向“渝快办”反馈送达情况,邮政公司将申请人签收记录送审批服务单位留存。若在派送过程中,发生联系不到收件人 或收件人短期内无法收件的情况,邮政公司将资料退回审批服务单位,由审批服务单位经办人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四、收费标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审批结果邮寄送达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邮政大渡口分公司关于新疆、西藏路向调价的情况说明》,经与区邮政公司协商 ,我区审批服务办理结果邮政 EMS 邮寄资费参照以下指导标准:市内送达8元/件;市外送达12元/件;新疆西藏送达15.75元/件执行。
五、结算方式。按“渝快办”后台邮寄数据为依据,每月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向邮政公司据实按件结算支付邮寄费用,邮政公司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再向企业群众收取 审批服务结果的邮寄费用。
六、服务期。服务时间为一年,或邮寄结算总费用金额达到9.8万元时,服务期终止。
七、经费预算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属于部门分散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要求邮政企业 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根据单位内控制度规定,建议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直接采购邮政公司寄递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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