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八里镇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扬州市八里镇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八里镇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JSZC-******-TDGW-G2024-004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1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TDGW-G2024-0044
项目名称:扬州市八里镇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07.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07-1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731。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4.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8.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9.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10.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
1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12.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金山中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国展路29号(星耀天地商务中心)2幢22层
联系人:展惠
联系电话:137*****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展惠
电话:137*****33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古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MA1ME4FG20 |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 | 94.26(均分制) | *******元 |
货物类 |
见附件 |
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货物类收费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镇金山中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展惠
电话:137*****331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扬州市八里镇防汛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标签: 防汛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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