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浪微博宣传项目、抖音宣传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警示教育片项目结果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浪微博宣传项目、抖音宣传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警示教育片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浪微博宣传项目、抖音宣传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警示教育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16:53
评审专家名单 王楠,苏志刚,陈一跃,刘勃,张鹏,张有魁,常建林
总中标金额 ¥234.******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正
项目联系电话 0471-*******,质疑受理联系人:阮佳,质疑受理电话:0471-*******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采购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一、项目编号:NMGZC-G-F-******

二、项目名称:新浪微博宣传项目、抖音宣传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警示教育片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新浪微博宣传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在线媒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电子商务园区407室 综合评分法 998,000.00元 92.46

合同包2(抖音宣传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内蒙古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利佰佳国际公寓B座8层808号 综合评分法 1,000,000.00元 87.98

合同包3(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杭州芥菜传媒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白杨街道源隆大厦1-1310 综合评分法 351,200.00元 88.0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新浪微博宣传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在线媒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新浪微博宣传项目 新浪微博宣传项目 符合采购文件和服务内容要求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符合采购文件和服务内容要求中所述的标准 998,000.0000

合同包2(抖音宣传项目):

服务类(内蒙古云媒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抖音宣传项目 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范围 2.1原创预热稿件自媒体矩 阵宣发100篇2.2活动预热海报5张、倒 计时海报3张,各1套2.3主要以60秒内短视频 为主2.4活动执行及奖金,二创 不限数量2.5话题播放量2亿+,官方 抖音账号涨粉20万2.6原创播放量10万+以上 的短视频20条2.7抖音话题挑战赛用户线 上互动奖金2.8图文和短视频持续创 作、发布不少于200篇/ 条 合同期内 2.1原创预热稿件自媒体矩 阵宣发100篇2.2活动预热海报5张、倒 计时海报3张,各1套2.3主要以60秒内短视频 为主2.4活动执行及奖金,二创 不限数量2.5话题播放量2亿+,官方 抖音账号涨粉20万2.6原创播放量10万+以上 的短视频20条2.7抖音话题挑战赛用户线 上互动奖金2.8图文和短视频持续创 作、发布不少于200篇/ 条 1,000,000.0000

合同包3(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服务类(杭州芥菜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3-1 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文物保护警示教育片项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切实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自治区文物局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警示教育片项目工作。主要内容以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为核心,以文物违法案例为展示主体,进行案例展示、分析和警示教育,制作30分钟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警示教育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切实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自治区文物局拟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警示教育片项目工作。主要内容以强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文物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为核心,以文物违法案例为展示主体,进行案例展示、分析和警示教育,制作30分钟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警示教育片。 2024年7月—2024年10月 视频时长:30分以内。视频尺寸:16:9,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X1080像素。视频格式:MP4、MOV等满足设备播放和网络投放的格式。制作手法:实拍、动画、包装等。解说配音:中文男生配音视频字幕:中文字幕其他要求:所有视频素材、音乐、音效、配音等都需原创或有合法授权。 351,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楠(采购人代表)、苏志刚(采购人代表)、陈一跃、刘勃、张鹏、张有魁、常建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新浪微博宣传项目):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抖音宣传项目): 0万元。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3(文物和文化保护服务):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资格条件: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西街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正

电话:0471-*******,质疑受理联系人:阮佳,质疑受理电话:0471-*******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7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和旅游 文物保护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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