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道沙河国道桥下第一、二围堰雨污水抽排项目结果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道沙河国道桥下第一、二围堰雨污水抽排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1(四道沙河国道桥下第一、二围堰雨污水抽排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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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仁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金游城S4座1411号 | 综合评分法 | 否 | 669,489.00元 | 91.00 |
合同包1(四道沙河国道桥下第一、二围堰雨污水抽排项目):
工程类(内蒙古仁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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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施工 | 四道沙河国道桥下第一、二围堰雨污水抽排 项目 | 工程量清单中所有要求的内容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工 | 史改青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 669,489.0000 |
石志强(采购人代表)、张贵芝、王新华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最终代理费用收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四道沙河国道桥下第一、二围堰雨污水抽排项目):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注:关于纸质标书的说明:供应商中标后,须于中标结果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3份(一正二副用于备案存档)。纸质响应文件要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直接打印(内容必须完整)、装订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所引起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记入诚信档案。纸质响应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都按“采购文件”中“签字、盖章要求”执行。打印注意事项:纸质响应文件要以胶装形式牢固装订。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的顺序装订成册,牢固装订是指装订好的响应文件不至于在翻阅时散开或用简单的方式将其中一项取出或将其他文件插入,各种活页装订、打孔式、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装订的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青东路与文学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
名称:内蒙古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
联系方式:0472-*******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72-*******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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