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2*****000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交通运输局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湘勤杰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24年采购治超“三位一体”配套场所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采购治超“三位一体”配套场所服务 | 其他租赁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贰万叁仟捌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长沙市开福区交通运输局202 | 政府采购编号 | KFCG-202*****0034 | 项目名称 | 4年采购治超“三位一体”配 | | 套场所服务 | 采购代理编号 | HNHX2023-04-22 | 服务内容 | 治超“三位一体”配套场所服务 | | 大写:陆拾贰万叁仟捌佰元/年 | 单年报价 | 小写:******元/年 | 总报价 | *******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整 | 合同周期 | 两年 | 项目负责人 | 叶建山 | 备注 | / |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区交通运输局2024年采购治超“三位一体”配套场所服务 金额单位:元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柒仟陆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12 —— 2025-06-26 3.2 履行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由乙方提供场地设备给甲方人员查处的交通违法车辆卸载、停放、保管工作。 2、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 ******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四方支行(湖南湘勤杰劳务有限公司:810*****28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卸载服务场所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无法律纠纷,交通便利,道路状况良好,场内应有水源和配备相应的清洗设施设备,应包括车辆停放场地、货物堆放场地两部分区分并标明停车区、卸载区(蓝底白字),场内地面需夯实平整、硬化,适合停放各种车辆,原则上使用面积不少于20亩; 2、卸载服务场所四周建有封闭式围墙,高度不小于2米,进行封闭式管理,必须24小时有专人值守。 3、卸载服务场所必须具备高清监控设备,覆盖盖无死角,能保证全天24小时监控, 4、卸载场所管理服务包含对执法程序处理的车辆的安全保管。卸载服务场所预留相应停车位,确保被扣车辆能及时入场停放。 5、货物堆放场地需配备遮阳棚并做好遮挡防护措施,防晒防雨。风雨卸载区域面积不低于200m?,应具备风雨棚等硬件设备。 6、卸载服务场所有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称重设备(吨数150吨),配备操作人员; 7、卸载服务场所配有相应的施救辅助设备和安全消防设施设备。 8、卸载服务场所配有管理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不少于4人(门卫1人、卸载指挥1人、称重1人、检查及指挥1人)。在醒目处张贴组织结构图(载明场内工作人员照片、职务) 9、投标人提供在长沙市开福区范围内自有或租赁的1块场地的《土地所有权》复印件或《土地租赁协议》复印件,面积不少于20亩。同时须提供自有或租赁场地清晰全貌照片,并提供场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便于采购人核实场所的具体情况。 10、投标人须确保扣留车辆的安全,对停放在场地的车辆要做好防火、防盗等保管工作。在醒目处张贴关于安全、消防、停车、称重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蓝底白字)。在中标人保管车辆期间,因中标人原因造成保管车辆及保管车载物品损毁、灭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损失。 11、在卸载服务场所进出口张贴治超工作的相关法律条文(摘录)、图片、超限超载的图表。 12、服务履行期间,中标人应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及社会保险,配备个人防护装备,统一着装、统一佩戴作业上岗证。 13、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所有工作拥有知情权及监督指导权,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但不干涉中标人的合法经营自主权。 14、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场地建设、车辆设施、人员要求、服务质量具有指导监督权,中标人的场地建设、车辆设施、人员要求必须有利于车辆停放、保管,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并按工作需求要求中标人适时增加场地、人员、设施设备。 15、采购人所有扣留的车辆放行权只能由采购人特定委托人行使,采购人放行车辆时必须开具《车辆放行条》。中标人对采购人开具的车辆放行条无否决权。对超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和无主车辆,由采购人根据法律法规的程序进行处理,中标人必须配合采购人做好清理、移交、搬迁及台账整理等相关工作。超期不来接受处理的车辆和无主车辆的停放中标人无条件做好管理服务,确保安全有序。 16、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建立好车辆保管台账,严格执行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对采购人委托扣留的车辆均需开具《收车保管凭证》给采购人。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扣留车辆发放规定,不得私自放车、私自处理车辆,如私自放车及私自处理车辆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赔偿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17、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确定,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服务要求,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且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根据《2024年采购治超“三位一体”配套场所服务停车卸载场管理与服务考核细则》进行验收。验收程序: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无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双方协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六楼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彩霞社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