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促进委员会叶家湾停车场工程中标结果
贸易促进委员会叶家湾停车场工程中标结果
一、招标概况
本项目为:咸丰县贸易促进委员会叶家湾停车场工程;采购内容:招标人提供土地作为停车场建设用地,投标人取得特许经营权并负责项目的报建、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等,在特许经营期内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结束后将全部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招标人。采购预算:*******.76元,停车场特许经营最高年限为20年。
二、咸丰县贸易促进委员会叶家湾停车场工程于2016年7月11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16年8月2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咸丰县贸易促进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三、评标结果
名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恩施州正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恩施州中楚建筑有限公司 |
投标年限(年) | 14年 | 16年6个月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法人银行资信证明 | 有 | 有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 | 有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杨 辉 | 法定代表人:谢碧武 |
类似业绩 | 项目名称: 楚蜀苑小区停车场项目;正中河畔佳苑停车场项目; | 项目名称: 咸丰县忠堡镇龙捷广场及车库建设项目;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 8月2日15:00时至2016年 8月8日17:30分(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咸丰县贸易促进委员会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189*****801
2.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悦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传真):****-*******
3. 监督管理机构:咸丰县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悦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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