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提升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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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提升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提升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9­02­04A­2024­D­A10474C0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一)中标候选人情况:1.第一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2)投标报价:权重后不含税物流服务综合单价2.463346元人民币(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4)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三年后止(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第二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北京科捷物流有限公司(2)投标报价:权重后不含税物流服务综合单价2.438618元人民币(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4)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三年后止(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科捷物流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第三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投标报价:权重后不含税物流服务综合单价2.471570元人民币(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4)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三年后止(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否决投标情况:1.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因(1)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业绩数量不足2份,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仓储物流服务:包含手机、泛智能(如智能穿戴、智能家居、家庭路由器、摄像头等)等多形态终端产品仓储及配送服务)的业绩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累计业绩数量不少于2份,其中至少包含2份与不同客户签订的业绩,且其中至少1份包含B2C快递服务内容(电商等借助快递能力送货至末端客户的配送服务内容)。注1: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2)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要求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及不得存在情形的实质性要求被否决投标。公示期: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17日,共5天。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5)提出异议的日期;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宁欣,15621127207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磊,010­58505015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7月12日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提升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提升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9­02­04A­2024­D­A10474C0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一)中标候选人情况:1.第一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2)投标报价:权重后不含税物流服务综合单价2.463346元人民币(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4)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三年后止(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第二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北京科捷物流有限公司(2)投标报价:权重后不含税物流服务综合单价2.438618元人民币(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4)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三年后止(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北京科捷物流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第三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投标报价:权重后不含税物流服务综合单价2.471570元人民币(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4)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约定之日起至三年后止(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7月10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7名。本项目共4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否决投标情况:1.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因(1)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业绩数量不足2份,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业绩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5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签署的同类项目(仓储物流服务:包含手机、泛智能(如智能穿戴、智能家居、家庭路由器、摄像头等)等多形态终端产品仓储及配送服务)的业绩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累计业绩数量不少于2份,其中至少包含2份与不同客户签订的业绩,且其中至少1份包含B2C快递服务内容(电商等借助快递能力送货至末端客户的配送服务内容)。注1: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2)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不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要求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不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及不得存在情形的实质性要求被否决投标。公示期: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17日,共5天。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5)提出异议的日期;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宁欣,15621127207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磊,010­58505015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7月12日

标签: 仓储物流 一体化 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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