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江镇第二中学学生宿舍、食堂建设(施工)中标结果
花江镇第二中学学生宿舍、食堂建设(施工)中标结果
关岭自治县花江镇第二中学学生宿舍、食堂建设项目(施工)
交易结果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恒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东华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的关岭自治县花江镇第二中学学生宿舍、食堂建设项目(施工)已于2016年8月1日11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交易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关岭自治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00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柴其文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2585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国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6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家洪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黔********1020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5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方靖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246
交易结果公示至2016年8月5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关岭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8月3日
标签: 食堂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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