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中标候选⼈排序 | 中标候选⼈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真实性承诺) | ⼯期(交货期) | 响应招标⽂件要求的资格能⼒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综合排序) |
1 | 云平台三期建设 | 第⼀ | 内蒙古电⼒集团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5,566,156.00 | 满⾜招标⽂件要求 | 满⾜招标⽂件要求 | 满⾜招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 第⼆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5,478,000.00 | 满⾜招标⽂件要求 | 满⾜招标⽂件要求 | 满⾜招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 |
| | 第三 | 北京同天科技有限公司 | 5,780,063.00 | 满⾜招标⽂件要求 | 满⾜招标⽂件要求 | 满⾜招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1 | 内蒙古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件规定: (1)*2.需兼容的私有云平台具体包括阿⾥云和华为云,提供阿⾥云、华为云备份功能提供的官⽅兼容性测试认证书;投标⽂件响应:(1)未提供阿⾥云、华为云备份功能提供的官⽅兼容性测试认证书,不满⾜技术规范重要技术参数。 |
内蒙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平台三期建设
⼯程招标采购(后审)(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公示
(项⽬编号: MDZB2024-KX01(后审)(重新))
内蒙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平台三期建设⼯程招标采购(后
审)(重新招标)(项⽬编号: MDZB2024-KX01(后审)(重新))评标⼯
作已结束,依据《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
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中标候选⼈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 3 ⽇(2024
年 7 ⽉ 12 ⽇——2024 年 7 ⽉ 15 ⽇)。
标段
号
标段
名称
中标候
选⼈排
序
1
云平
台三
期建
设
第⼀
第⼆
第三
中标候选
⼈名称
内蒙古电
⼒集团综
合能源有
限责任公
司
中国软件
与技术服
务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同天
科技有限
公司
投标报
价
(元)
质量
(真实性承
诺)
⼯期
(交货
期)
响应招标⽂件
要求的资格能
⼒条件情况
评标情况
(综合排
序)
5,566,156
.00
满⾜招标⽂
件要求
满⾜招标
⽂件要求
满⾜招标⽂件
要求
综合排序第
⼀
5,478,000
.00
满⾜招标⽂
件要求
满⾜招标
⽂件要求
满⾜招标⽂件
要求
综合排序第
⼆
5,780,063
.00
满⾜招标⽂
件要求
满⾜招标
⽂件要求
满⾜招标⽂件
要求
综合排序第
三
标段号
投标单位名称
1
智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
招标⽂件规定: (1)5.投标⼈近五年(⾃招标⽂
件发布之⽇起前五年)有信息化实施类业绩。
投标⽂件响应: (1)未提供投标⼈近五年信息
化实施类业绩,不满⾜专⽤资格要求第 5 条。
第 1 ⻚ 共 3 ⻚
1
内蒙古誉铭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招标⽂件规定: (1)*2.需兼容的私有云平台具
体包括阿⾥云和华为云,提供阿⾥云、华为云
备份功能提供的官⽅兼容性测试认证证书;
投标⽂件响应: (1)未提供阿⾥云、华为云备份
功能提供的官⽅兼容性测试认证证书,不满⾜
技术规范重要技术参数。
投标⼈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
候选⼈公示期间内向招标⼈提出。
根据《中华⼈⺠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
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有异议的,有权依
法进⾏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
扫描件发送⾄邮箱 gyszy@nmdlwzgs.cn(⼯作⽇、节假⽇均畅通);异
议 受 理 电 话 : 0471-6224135 , 0471-6224090 ( ⼯ 作 ⽇
8:30-12:00,14:30-17:3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的姓名、地址、联系⼈及有效联系⽅式。
被异议⼈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且有事实依据,禁⽌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及被授权⼈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及被授权⼈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 2 ⻚ 共 3 ⻚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和直接参与并
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件
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进⾏虚假、恶意异议,阻
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
信、电⼦邮件等⽅式提出⽆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作秩
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或其他供应商进⾏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
取消其投(中)标资格 2 年。
2024 年 7 ⽉ 12 ⽇
招标⼈:内蒙古电⼒(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蒙电招标有限
公司
第 3 ⻚ 共 3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