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中标结果

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中标结果

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7-16

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四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3、采购计划编号:会财采计2024-******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经理:姚猛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湖南四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 / /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7月11日

履行期限:乙方必须在2024年9月10日之前完成合同内所有项目施工任务。

地点:炮团乡、地灵乡、广坪镇3个乡镇。

方式:施工。

四、付款方式:

1、进度付款最低限额: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 20 万元以上开始计量

2、以双方一致同意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最终合同的工程量清单。

3、该工程项目在未经县财政局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前,工程进度计量支付总金额按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2)7号文)及相关文件执行:建设单位不得提前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不得超过完成合同工程量总额的 70%,剩余工程款必须经财政部门审计后按审计结论支付。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3%,在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5、关于工程变更,要严格控制增加资金的施工工程方案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征得业主、监理和设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变更无效。工程变更严格按照省市公路建设相关规定和会同县人民政府及范本和招标文件、甲方相关文件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2)7号文)执行。

6、本项目以投标报价的单价按实结算,以县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金额为最终结算依据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5)技术规范;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招标人执三份,中标人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7月1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钦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9*****177

传真:/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14号

乙方:湖南四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泽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润和又一城8#、9#、10#栋商业119室

开户银行:/

帐号:/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护工程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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