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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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服务描述数量单位供应商报价(元)是否中标
服务内容:在广州市区域内设有固定维修点。提供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7*24小时免费拖车服务(包括上门服务、道路救援)。节假日照常提供免费拖车服务。采购人车辆遇有突发情况,需中标人现场处置的,中标人应立即响应,市区外90分钟内、市区内30分钟到达现场。若采购人因故障有人员困于车辆内,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具体要求如下:1.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有序运作,制度落地。 2.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都必须由送修单位签名认可,定点维修企业在标价时,应编制车辆维修项目费用明细表,确保送修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送修保养车辆需待采购人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 3.必须严格按照交车时限来安排维修服务,总成大修不超过15天,发动机大修不超过7天,其他维修项目3天内完成。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的,要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取得送修单位的同意。 4.检验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充分征求送修单位的意见。 5.不得擅自增、减维修项目。 6.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送修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副厂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存,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应归还送修单位。 7.汽车竣工出厂后,定点维修企业应建立送-第1页-
修单位车辆档案(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牌号、维修资料等),并妥善保管1年以上,如招标人有调阅需求的,中标人应予配合。8.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新配件质保期为6个月或以上、替代件或旧件质保期为3个月或以上),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中标人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维修费负责。 9.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的,定点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故的,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10.定点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区试车或作它用。 1.必须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送修单位的车辆转厂维修(承诺所有喷涂补漆业务委托至符合环保条件要求的单位的情形除外),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 12.送修的车辆在定点维修企业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损毁,定点维修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13. 车辆维修完工出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维修约定不符的问题进行无偿返工。车辆返修率要控制在5%以内。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1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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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YJ-2024-1221968
本项目于2024-07-16 10:22:44启动。现将本次议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一)成交供应商:广州天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成交价:180000.00(壹拾捌万元整)
(三)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数量数量
单位单位
供应商报价 (元元 )
供应商报价
是否中标
是否中标
服务内容:在广州市区域内设
有固定维修点。提供广州市行
政区域范围内7*24小时免费拖
车服务(包括上门服务、道路
救援)。节假日照常提供免费
拖车服务。采购人车辆遇有突
发情况,需中标人现场处置
的,中标人应立即响应,市区
外90分钟内、市区内30分钟
到达现场。若采购人因故障有
人员困于车辆内,中标人在接
到通知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
场处理故障。具体要求如下:
1.日常运作(接车、维修、交
车、结算、投诉、索赔)要做
到规范化、制度化,实行定人
定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度,建立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有序运作,制度落地。 2.
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
维修费用(工时费和配件费)
都必须由送修单位签名认可,
定点维修企业在标价时,应编
制车辆维修项目费用明细表,
确保送修单位对维修内容及其
细节的知情权。送修保养车辆
需待采购人审批后方可进行维
修。 3.必须严格按照交车时限
来安排维修服务,总成大修不
超过15天,发动机大修不超过
7天,其他维修项目3天内完
成。不能在规定时限内交车
的,要提前与送修单位联系,
取得送修单位的同意。 4.检验
人员必须在现场对车辆进行诊
断,初步确定维修项目,并要
充分征求送修单位的意见。 5.
不得擅自增、减维修项目。 6.
维修人员更换配件时,应以旧
件换取库房的新件,并向送修
单位明确该新件是原厂件还是
副厂件,同时旧件应交库房保
存,车辆竣工出厂后,旧件应
归还送修单位。 7.汽车竣工出
厂后,定点维修企业应建立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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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单位车辆档案(包括用户名
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车
牌号、维修资料等),并妥善
保管1年以上,如招标人有调
阅需求的,中标人应予配合。
8.汽车竣工出厂后,责任保障
期限及车辆质量保障按照国家
有关部门颁发的最新标准执
行。在质量保证期内(更换新
配件质保期为6个月或以上、
替代件或旧件质保期为3个月
或以上),因维修质量造成的
车辆故障或损坏的,中标人应
负责及时返修,由于维修质量
问题造成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
辆机件事故的,给采购人造成
的一切损失及风险由维修费负
责。 9.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
修质量造成的车辆故障或损坏
的,定点维修企业应负责及时
返修,由于维修质量问题造成
的车辆异常损坏或车辆机件事
故的,由定点维修企业负责。
10.定点维修企业不得以任何
借口动用公务车,未经送修单
位允许不得将车开出厂区试车
或作它用。 11.必须服从有关
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将送
修单位的车辆转厂维修(承诺
所有喷涂补漆业务委托至符合
环保条件要求的单位的情形除
外),不得代开发票、收取开
票费。 12.送修的车辆在定点
维修企业维修期间出现丢失或
损毁,定点维修企业应承担赔
偿责任。 13. 车辆维修完工出
厂实行出厂合格证制度,维修
质量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
车辆维修完工出厂时按完工出
厂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和检测。
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
量问题或与维修约定不符的问
题进行无偿返工。车辆返修率
要控制在5%以内。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
2024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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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维修 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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