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成都分公司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成都分公司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移动四川公司成都分公司2024-2026年税务代理服务项目于2024-07-11 09: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1、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四川精财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00元,中选份额100%;
第二中选候选人:中汇智谷(四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32元,备选;
第三中选候选人:京洲联信四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含税总价******.24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13元,备选;
2、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比选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限等内容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7月12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否决应答情况:
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符合比选文件第六章评审否决一览表第五条要求;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7-19 15: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周炎彪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8*****629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58*****629@139.com
2、异议受理渠道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6日
,四川,成都

标签: 税务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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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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