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公司B区民品生产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公示
红宇公司B区民品生产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8月4日—— 2016年8月8日)
项目名称 | 红宇公司B区民品生产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5681 | ||||||||||
招标人 | 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同乘工程咨询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精佳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万元) | 88.80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 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区公管办 (区发展改革委项目投资科) | 联系 电话 | (023)******** | ||||||||
招标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4日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4日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红宇公司B区民品生产区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6-500227-36-03-007481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集团财务公司贷款,招标人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红宇公司B区民品生产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工业园区。
2.2 工程规模:总占地面积163亩,一期约70亩。 建筑面积约34611平方米。拟建工业厂房、能源管站、倒班房及配套基础设施等。建筑高度约21.30米。
2.3 工程总投资:约9295万元,本工程建安投资约7296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约139.99万元。
2.4 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共计90日历天。其中:(1)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编制):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初稿用于专业报审。在获得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节能专篇并交付甲方,用于地方和集团公司初设报审(相关资料应符合地方和兵装集团公司格式要求)。(2)施工图设计阶段(含预算编制):初步设计获批后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报审图公司,配合甲方进行建筑物施工图审查工作。(3)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配合业主方到现场完成施工图交底,正常的设计细化及调整,开展相关的服务性工作。
2.5 招标范围:包括联合厂房(含洁净工房、检测室、卸货平台、10KV变配电室)、35KV变电站、空压站、倒班房及食堂、库房、垃圾站、门岗、消防水池、化粪池、围墙等建(构)筑物,以及道路、给排水、动力能源、切削液集中供应站、信息网络、监控系统等相应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等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包括项目安全专篇、职业卫生专篇、消防初步设计、节能专篇、初步设计及各子项(专业)概算等;施工图设计:包括项目所属联合厂房(含洁净工房、检测室、卸货平台、10KV变配电室)、35KV变电站、空压站、倒班房及食堂、库房、垃圾站、门岗、消防水池、化粪池、围墙等建(构)筑物,以及道路、给排水、动力能源、切削液集中供应站、信息网络、监控系统等相应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全套施工图设计,应出具符合国内相应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及预算编制等,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进行的修改及配合,以及施工至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的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满足本工程对应的设计类型和对人员配置的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3个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汽车行业的成套工业厂房新建(改建或扩建)和汽车相关生产线(新建或改造)等内容的设计。
3.3市外设计企业须按《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310号)规定取得《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7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2.5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6年8月3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6年8月3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2)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2016年7月12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2016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昶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红宇大道9号地址: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翠湖路138号
联系人:陈倚志联系人:阙圆圆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cqhc9999@sina.com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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