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合肥生产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合肥生产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分行招标项目公示信息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日期、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以及评标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与合肥生产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
招标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项目负责人、投标业绩以及评标情况:
(一)中标候选人第 1 名: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含税):********.60元,投标报价(含税):********.53元;质量:合格,服务期:730天,评标情况: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资阳市中国牙谷目五个子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靖江市金融商务区物业管理合同。
2、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100(含)-500(不含)万元):
(1)招商银行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2)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2023-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物业及后勤服务合同;
(4)中国农业银行温州瓯海2024-2027年物业后勤服务外包采购合同;
(5)中国农业银行温州永嘉支行2024-2027年物业后勤服务外包采购合同;
3、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5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
(1)2023-2025开行大厦物业服务项目;
(2)阜外办公楼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3)中国农业银行亳州分行全辖物业服务外包项目;
(4)温州分行本级大楼物业后勤服务外包采购合同;
(5)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2024-2027年物业外包服务项目;
(6)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机关天筑办公区、西南现金中心、东北现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采购合同;
4 、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单个银行网点类合同金额在2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
(1)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平阳支行2024-2027年物业后勤服务外包采购合同;
(2)中国农业银行温州乐清支行2024-2027年物业后勤服务外包采购合同;
5、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单个金融机构合同金额在5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服务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
(1)渤海银行物业服务2023-2024年度采购协议;
(2)兴业银行驻榕机构综合设施及食堂服务框架合同;
(二)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含税):********.32元,投标报价(含税):********.48元;质量:合格,服务期:730天,评标情况:正常;
投标业绩:
1、资格审查业绩: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生产园区物业管理驻场服务项目;2022-2024 年中国电信安徽公司南岗大数据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后勤类外包服务合同。
2、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100(含)-500(不含)万元):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物业服务外包合同;
(2)淮南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4)安徽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物业服务保障项目合同;
(5)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巢湖传媒中心物业服务合同;
3、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单个合同金额在5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办公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合同;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综合保障服务项目合同;
(3)安徽省政务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浦发银行合肥综合中心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采购合同;
(5)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息技术服务楼物业服务合同;
(6)安徽省优秀运动队后勤保障智慧化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4 、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单个银行网点类合同金额在2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物业服务外包项目合同;
5、评分细则企业业绩(单个金融机构合同金额在500(含)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服务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
(1)中国建设银行合肥生产园区物业管理驻场服务项目。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资质:响应招标文件;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节假日休息)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一)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公示期:2024年07月16日-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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