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容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容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容县城南片区排水防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服务 | 招标项目编号 | |||||||
招标人 |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宏康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改建雨水渠总长4670米,其中改建文绣路(万达路至万丈路)3.5x5m明渠640米,万丈路(玉容一级公路至文绣路)3.5x5m明渠840米,万丈路(厢南大道至玉容一级公路)3.5x2.5m暗渠650米,万丈路(厢南大道北侧)3.5x3m暗渠340米,5号路北侧至绣江4x6m明渠2200米。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 开标地点 | 容县交易中心开标室5(网上开标直播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 ||||||
预中标人 |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隆安华侨管理区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进场道路(富侨大道-比亚迪综合测试场)设计 2.江南9号路(35号路-40号路)设计 3.江南2号路(江南1号路-伶俐西互通)设计 4.上林县污水网及市政配套目(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工程初步设计 5.那楞河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河道改造及配套市政工程设计 6.南宁市三塘城市副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一期)—市政设施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 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梁聪(职称证书编号:GX120*****001,身份证号:**************1516)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宁市横县平朗镇、马山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2.平果市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 ||||||||
投标报价 | *******.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2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 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 ||||||
项目负责人 | 覃雪明(职称证书编号:GX120*****077,身份证号:**************1520)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0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来宾市工业园区(河南片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无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容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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