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中标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中标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改革委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发项〔2024〕105号关于同意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pdf,庐发项〔2024〕105号

1.4 招标人: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NNGZ*****-1,2024ANNGZ*****-2

2.5 建设地点:庐江县乐桥镇

2.6 建设规模:1标段:新建鳌山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老店村庄-何老村庄段)、新民文萃园建设工程、绿色发展共富路建设工程、乡村治理平台建设工程等,同时建设相关附属工程;2标段:新建鳌山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鳌山村部-凡老村庄段)、油菜种植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同时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7 合同估算价:1标段1200.0万元,2标段118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标段:240日历天;2标段:2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新建鳌山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老店村庄-何老村庄段)、鳌山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鳌山村部-凡老村庄段)、油菜种植基础设施工程、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新民文萃园建设工程、绿色发展共富路建设工程、乡村治理平台建设工程等,同时建设相关附属工程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EPC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以下第 1)或第 2)或第3)或第 4)项资质;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成员须具备3.1.1投标人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须具备3.1.1投标人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6日 至2024年07月16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2*****25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2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邮 编:******

联系人:王星

电 话:150*****56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南路喜塘新村14号

邮 编:******

联系人:林工

电 话:182*****250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 266 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3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1804*****09398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38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78*****187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标段简称:2标段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623*****300*****1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黄山路支行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30*****3800207824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巢湖市庐江县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8273937633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庐江支行营业部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34*****001804*****0939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庐江县支行营业部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分5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6-25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6-25
    0天0小时3分
开标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1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5日

开标日期:2024年7月16日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利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老院社区京徽路11号;南京市江宁区神舟路37号创智产业园

投标报价:壹仟零贰拾玖万肆仟捌佰元整(102948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50*****5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南路喜塘新村14号

项目负责人:林工

联系电话:182*****250

公示期: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南路喜塘新村14号,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182*****25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6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5分48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7-16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7-16
    0天0小时5分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2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4ANNGZ*****-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5日

开标日期:2024年7月16日

庐江县乐桥镇鳌山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2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楚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分水村葛老村民组分水村茶文化体验中心18号;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

投标报价:壹仟零伍万贰仟肆佰贰拾元整(1005242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24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乐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乐桥镇京徽路9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150*****56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南路喜塘新村14号

项目负责人:林工

联系电话:182*****250

公示期: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辰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南路喜塘新村14号,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182*****25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16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3分21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4-07-16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4-07-16
    0天0小时3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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