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

三、项目编号: JH24-******-*****         

四、项目名称: 《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档案馆(辽宁省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地 址: 智慧二街170号 

联系方式: 186*****325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青宇尚文化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深沟村863-15号(631)

联系方式: 136*****0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展览在备份中心楼一楼建设316平方米清代皇室档案展厅,其中一展厅面积为133平方米,二展厅面积为183平方米。展览共分为满洲实录、清实录、清圣训、清玉牒、兰台存典五部分,全方位展示馆藏珍贵皇室档案。

履约要求: 展厅采用文字、展板、互动相结合的形式,整体设计风格融入清代建筑与皇室元素,简洁大气。在立体空间展示方面,展览由展墙、通柜、顶棚设计、隔断造型等构成。在平面空间展示方面,形成展墙、展板、造型设计、展柜四个平面层次。在展陈内容上,突出满洲实录、实录、圣训、玉牒四大馆藏特色清代皇室档案,充分展现档案文化底蕴的厚重与丰富多彩。

履约期限: 计划项目服务期限为60天。自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之日起,展览公司展陈设计时间为15天,现场施工布展时间为45天,文物复制、展柜定制等与项目设计、施工同步进行,时间为60天。

履约地点: 此项目为异地施工,施工地点在新宾地区辽宁省档案馆电子档案备份中心。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影、王瑜、巩琢璐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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