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
四、项目名称: 《清代皇室档案保护展》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档案馆(辽宁省工业文化发展中心)
地 址: 智慧二街170号
联系方式: 186*****325
供应商(乙方): 辽宁省青宇尚文化艺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深沟村863-15号(631)
联系方式: 136*****0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展览在备份中心楼一楼建设316平方米清代皇室档案展厅,其中一展厅面积为133平方米,二展厅面积为183平方米。展览共分为满洲实录、清实录、清圣训、清玉牒、兰台存典五部分,全方位展示馆藏珍贵皇室档案。
履约要求: 展厅采用文字、展板、互动相结合的形式,整体设计风格融入清代建筑与皇室元素,简洁大气。在立体空间展示方面,展览由展墙、通柜、顶棚设计、隔断造型等构成。在平面空间展示方面,形成展墙、展板、造型设计、展柜四个平面层次。在展陈内容上,突出满洲实录、实录、圣训、玉牒四大馆藏特色清代皇室档案,充分展现档案文化底蕴的厚重与丰富多彩。
履约期限: 计划项目服务期限为60天。自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之日起,展览公司展陈设计时间为15天,现场施工布展时间为45天,文物复制、展柜定制等与项目设计、施工同步进行,时间为60天。
履约地点: 此项目为异地施工,施工地点在新宾地区辽宁省档案馆电子档案备份中心。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7月16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李影、王瑜、巩琢璐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