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文化艺术中心18间商业用房及电影院招租项目14号标的物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来安县文化艺术中心18间商业用房及电影院招租项目14号标的物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来安县文化艺术中心18间商业用房及电影院招租项目14号标的物(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czlacq******-002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于2024年7月5日发布竞价公告,对来安县文化艺术中心18间商业用房及电影院招租项目14号标的物(二次)进行公开竞价,2024年7月16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成交人:高云
成交金额:壹万柒仟伍佰捌拾陆元整三年(*****.00元/3年)
公示期: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2日
招租单位: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赵翰森 199*****161
代理机构: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樊岑竹 152*****717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招租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租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电话:0550-*******。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招租单位: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公司: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标签: 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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