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G-******-202*****133408

二、合同名称: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G-******-202*****118516

四、项目名称:明溪县人民检察院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明溪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明溪县河滨北路266号

联系方式:139*****089

供应商(乙方):福建三明市恒建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列东街道

联系方式:135*****0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 1(台) ¥17,730.00 ¥17,730.00 类型:4K超清电视;显示屏类型:LED;屏幕尺寸(英寸):86;能效等级:二级;网络功能:有线+无线;屏幕分辨率:超高清(4k);颜色分类:黑色;移动轮:有;水平视角(°):30;扬声器数量:1;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217*****861;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7-01-29;观看距离:3.5-4米;动态对比度:800:1;内存容量:2GB;是否含底座:是;是否含壁挂架:是;亮度:峰值:>600 nit;响应速度:8;输入/输出:视频格式TS、MPG、MKV、MOV、MP4、FLV 等常见多媒体视频格式\音频格式MPEG1/2 Layer1/2、MP3、Dolby(AC-3)、AAC、HE-AAC 等\图片格式JPEG、PNG、BMP 等常见图片格式 产地 四川;质保期限:1年;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202*****084*****;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8-01-28;

合同金额: 17,73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柒佰叁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29日至2025年06月29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网上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明溪县人民检察院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pdf

明溪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07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视设备 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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