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消防训练基地、特勤消防站及指挥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平市消防训练基地、特勤消防站及指挥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平市消防训练基地、特勤消防站及指挥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E350*****011********
本项目于2024年7月17日8:30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人: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项目名称:南平市消防训练基地、特勤消防站及指挥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
建设规模:计划建设消防训练教学楼(含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暨战勤保障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消防执勤综合楼(含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和指挥中心)、消防训练塔、备勤公寓以及消防训练设施,并配套建设训练场、道路、绿化、停车场等设施。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 平方米(合计 83.55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60平方米。容积率为0.496,建筑密度13.77%。项目分两期建设实施。其中,项目一期工程计划建设消防执勤综合楼(含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站和指挥中心)、1#楼消防训练塔,并配套建设田径场、球类训练场、器械训练场、公路交通事故处置训练设施等训练设 施。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1平方米,计容面积 9716.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 655 平方米。其中,消防执勤综合楼建筑面积9716.1平方米,共 6 层,高度 24 米。项目二期工程计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消防训练教学楼(含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暨战勤保障消防站)、备勤公寓、搜救犬舍、2#楼消防训练塔,并配套建设心理训练设施、烟热训练设施、燃烧训练设施、火幕墙训练设施、电气火灾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受限空间救助训练设施、建筑倒塌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及搜救犬训练设施等训练设施。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45平方米,计容面积*****.45平方米,不计容面积4760平方米。其中,特勤消防站建筑面积4634.25平方米,共四层(一层为半地下室),高度12.3米;消防训练教学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9560平方米,地下室不计容面积1760平方米,共 6 层,高度24米;备勤公寓建筑面积3592.2平方米,共6层,高度23.9米;搜救犬舍建筑面积108平方米,共1层,高度3.6米。
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投标人名称 | 修正前 报价(元) | 修正后 报价(元) | 修正原因 | 修正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 |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 评审结果 | 原因 | 依据 | 备注 |
/ | / | / | / | / |
5、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依法推荐了一名中标候选人:南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1)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陆万捌仟壹佰零肆元整(¥*******元)。
(2)项目总负责人:魏国栋(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20*****1324)。
(3)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缺陷责任期(24 个月)结束之日止。
(4)项目管理目标: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委托人认可的经批复后的概算范围内。
本项目进度目标:60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质量目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项咨询成果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规定及要求。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5)类似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政和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政和县城市管理局、189*****898 |
漳浦县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漳浦金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36*****441 |
6、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中标人:南平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
中标价:人民币(大写)捌佰柒拾陆万捌仟壹佰零肆元整(¥*******元)。
7、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江潮(主任)、危学良、田斌、周少军、杨福生
8、被确定为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
9、公示时间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相关规定,本项目公示期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7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11年第613号令)的规定,在公示期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行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120号,邮编:******
电话:0599-*******
联系人:林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美加德广场1号楼8层,邮编:******
电话:0599-*******
联系人:李先生、谢女士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东路82号商务写字楼2号楼
联系电话: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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