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一期)建设施工监理预中标结果
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一期)建设施工监理预中标结果
招标编号:ESYDZBJ16126 一、招标概况 本项目为鹤峰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一期)建设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监理标段招标,具体内容为:建设规模:太平镇茅坝村雷家岭安置户数150户、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4250平方米、占地面积13861平方米;五里乡杨柳村四组安置户数20户、房屋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燕子镇新寨村猫子湾安置户数82户、房屋结构为钢结构、建筑面积6175平方米、占地面积29520平方米;本工程施工投资约5040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监理全部内容;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监理费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文件规定,各投标人在上述文件标准的60%-80%之间进行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本项报价部分不得分,监理费最终结算价格以鹤峰县审计局审计的最终结果为计费基数。 鹤峰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一期)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于2016年7月14日至7月19日发出招标公告,2016年8月5日9:00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邮政局四楼)开标,并于2016年8月5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8月5日15:00时至2016年8月8日17:30时(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鹤峰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容美镇连升路6号(县会议中心三楼) 邮 编:4458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悦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53号滨江花园小区亲水华府B座901室 联系人:曹恩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鹤峰县中坝路长友大厦 联系人:刘红霞 电 话:****-*******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科)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邮政大楼4楼 联系人:周斌 电话(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悦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5日 |
标签: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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