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施工)
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施工) | |||||||||||
项目编号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名称 | 山东省微山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微山县城乡供水水质提升工程(二期)地表水厂建设项目,在微 山县夏镇街道新建地表水厂供水规模约8万吨/日,位于北环路与 104国道交汇处东北方向,占地56.59亩,建(构)筑物面积约1.7 万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曝气生物滤池、预氧化及混凝沉淀池、 深度处理车间等水处理构筑物及配套构筑物、办公楼及公共管理 用房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建设地点 | 微山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7月16日09:30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无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济南普利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 青岛西海岸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 | 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94 | *********.78 | *********.56 | *********.67 | *********.21 | |||||||
质量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 标准 | 达到国家相关质量评定合格 | |||||||
工期(交货期) | 460日历天 | 460日历天 | 460日历天 | 460日历天 | 46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济南普利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韩志涛 | 项目经理 | 建造师证 一级 | |||||||||
定标候选人名称:青岛西海岸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王立法 | 项目经理 | 建造师证 一级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翟恩朋 | 项目经理 | 建造师证一 级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仁诚建安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振群 | 项目经理 | 建造师证一 级 | |||||||||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市政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康宗雪 | 项目经理 | 建造师证一 级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评标于2024年7月16日09:40分至2024年7月16日19:30分5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2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23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董业发 联系电话:151*****211 | ||||||||||||
其他事项 | 无 |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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