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律所代理金永信诉经开集团关于晏家消防站空调设备采购合同纠纷诉讼服务的采购

关于委托律所代理金永信诉经开集团关于晏家消防站空调设备采购合同纠纷诉讼服务的采购

项目名称:关于委托律所代理金永信诉经开集团关于晏家消防站空调设备采购合同纠纷诉讼服务的采购
采购人: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元):None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重庆市长寿区
所需服务类型:律师事务所服务
服务内容: 为保障我公司权益不受侵害,现委托律师事务所应诉重庆金永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经开集团)关于晏家消防站空调设备采购合同纠纷案。 (一)事实理由:2024年7月15日,我公司收到长寿区人民法院传票【(2024)渝0115民初4343号)】,传唤我公司到庭应诉原告重庆金永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诉经开集团采购合同纠纷案。 (二)诉讼请求:一是请求判令我公司立即支付原告工程款******.20元及资金占用 损失(以应付而未付的工程进度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的标准,计算自2022年10月 28日至2024年1月31 日的资金占用损失共计35,959.4元,以 914,699.2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一年期的标准,计算自2024年2月1日至实付之日止的 资金占用损失);二是本案诉讼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三)开庭: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晏家第三审判庭。 (四)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证据资料、代为出庭应诉、提出管辖权异议或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举证质证、代为签收法律文书等。
服务时限及说明:按照项目业主要求,自中标之日起至一审程序结束为止。
服务金额(元):0.0
金额说明:本次项目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 费用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工作人员的人工成本、劳保、医疗、工伤保险费、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资料费、管理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风险费用、档案数字化费用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选取时间:2024-07-23 10:00:00
选取方式:竞价选取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158*****604
监督举报电话:023*****668
来源网址:点击查看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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