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新院院牌及发光字制作、彩色大屏安装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新院院牌及发光字制作、彩色大屏安装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HCG-*******
二、项目名称: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新院院牌及发光字制作、彩色大屏安装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江苏金棱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以东、陇海铁路以北风尚米兰小区商业办公楼 4-1-320
中标(成交)金额: 贰拾贰万肆仟陆佰(******.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86.3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新院院牌及发光字制作、彩色大屏安装等项目 施工范围: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贺 执业证书信息: 苏232*****2555 |
五、评审专家名单:严亮(组长)、张旭、杨元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2300元。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泰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区政府对面八一路西侧0310室,联系电话:157*****13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卫生院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
联系方式:韩院长 138*****9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泰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区政府对面八一路西侧0310室
联系方式: 王 工 157*****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5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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