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里河支行门头灯箱制作及安装成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里河支行门头灯箱制作及安装成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里河支行门头灯箱制作及安装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7-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里河支行

门头灯箱制作及安装

成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委托,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里河支行门头灯箱制作及安装(项目编号:GN2024-06-5103)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就成交结果进行公告。

一、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一鑫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66号H523室

成交金额:*****.80元

采购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地址: 2608号浦发银行合肥综合中心合肥分楼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236号招标大厦

项目负责人:朱浩天 联系方式: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二、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有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四、其他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特此公告。

采购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采购代理: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8日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上海,合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箱制作 门头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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