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太和村等八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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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2024年度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太和村等八个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示范)[项目编号:JG2024-3035]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中昇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通过
2 贵州省公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过
3 江西昌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4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通过
5 广东平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6 广东聚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7 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8 广东开元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9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0 梅州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11 广东嘉峰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12 广东建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13 广东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4 润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5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6 梅州市恒长鑫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17 广东恩财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8 广东运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19 河南军恒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20 贵州高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21 豫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22 广东五华一建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23 广东惠昌源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24 广东启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通过 投标函缺附录
25 广东启象实业有限公司 通过
26 鹰潭市鼎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27 中水京林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28 广东富盈建设有限公司 不通过 信誉承诺书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9 广东创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07月19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23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五华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电话:0753-*******
  • 联系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农业农村局大楼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五华县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0753-*******
  • 联系地址: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农业农村局大楼
  • 招标人:五华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 2024年07月19日
,梅州市,五华县,梅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 改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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