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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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来源:普格县人民政府时间:2024-07-19 10:03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川审委办发【2022】11号)第八条规定,现将2022年度县本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县本级完成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审计、投资审计等共计19个审计项目,审计查出问题69个,查出问题金额*****万元,其中违规金额324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万元。从整改情况来看,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均由单位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完成整改情况较好。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68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整改率98%,审计促进建章立制8项。

二、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编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对“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的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2年4月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93元缴入本级国库。

2.对“向实有资金账户转移资金”的问题,县财政局按照相关要求,梳理向实有资金账户转移资金的预算单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下一年度已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资金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对“国有资本经营应上缴额未及时收缴”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应补缴国有资金经营收入*******.19元缴纳入国库。

4.对“未健全国有资本经营相关制度”的问题,在审计前,已印发了《普格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普委办发[2020]29号),拟定《普格县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初审稿)》,并上报普格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室审议,截止目前,仍未正式印发相关制度,待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发。

5.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核和审批”的问题,普格县财政局在之后年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进行规范申报后进行审查。

6.对“财政局局机关工会未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已按相关规定建立财政局工会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7.对“局机关工会会员未按照规定缴纳会员费”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按照规定向单位工会会员补收2021年度和2022年度工会会费,合计*****元。

(二)县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工会经费超预算支出******.87元”的问题,县工会已加强学习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在今后工作中严格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提高预算准确率,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

2.对“县总工会机关工会经费与机关财务合并做账,未设立机关工会银行账户,未独立核算”的问题,县总工会已成立机关工会并及时开立机关工会经费银行账户。

3.对“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及上缴工会经费”的问题,县工会已按规定足额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并按时足额向县总工会上缴工会经费。

4.对“单位银行账户使用不规范,将专用存款账户(尾号为073)用于办理财政预算内机关经费等日常收支业务”的问题,县总工会已停止在专户(尾号为073)财政预算内机关经费等日常收支业务,不再将专户当基本户使用。

5.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合计******.36元”的问题,县总工会已加强往来款项清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对内审工作开展不到位”的问题,县总工会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建立完善内部审计制度、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执行内部审计制度,促进单位内部规范。

7.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县总工会健全整改责任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进行认真清理并研究纠正,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县林草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县林草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执行率总体为69.6%,其中有2个项目的执行率低”的问题,林草局已加强了管理,在以后工作中优先将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犯。

2.对“预算安排未优先考虑非财政拨款收入导致自有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林草局现已加强了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合理编制预算,在编制和执行预算时应优先考虑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根据非财政拨款收入抵顶财政厅核定支出需求后的差额编制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3.对“2021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20年决算数增长100%,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元,未达到压减3%的要求”的问题,县林草局现已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总体规模按要求压减。

4.对 “三公”经费中预算的公务接待费8020元用于支付洗车费”的问题,县林草局已调整相关账目,并严格按照“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正确使用三公经费,杜绝再犯同类问题。

5.对“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年末单位往来款余********.93元,2021年末单位往来款项********.27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县林草局已进行往来款项清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6.对“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问题,县林草局已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配齐内部审计人员。

(四)普格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19至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公司章程设立不规范”的问题,县粮油公司已按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

2.对“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董事会”的问题,县粮油公司新修改的公司章程未要求设立董事会,现按照新的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3.“对应收及其他应收账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县粮油公司已通过向主管部门普格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请示解决清理往来账款等历史遗留问题,发催收函,将年份久远的往来款采用登报的方式进行公告等方式对往来款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4.对“财务审核不规范,开具发票不规范”的问题,县粮油公司已通过加强学习,制定财务报销制度、整理归档财务附件资料,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五)普格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梁光春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部分‘三重一大’议定事项落实不力”的问题,县总工会已完善现行“三重一大”疏漏和不足,严格贯彻落实“主席办公会”研究事项,形成按制度办事,有效遏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2.对“未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的问题,县总工会已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督促相关单位成立了工会。

3.对“部分基层工会未进行会计核算和未开立工会银行账户”的问题,县总工会已督促审计反馈问题的五道箐镇工会和螺髻山镇工会及时做账,黎安乡工会已开设账户。

4.对“县总工会缺乏对下一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的问题,县总工会于2023年11月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17个基层工会进行了审计,2024年3月已出具审计报告。

5.对“公务接待陪餐人员严重超标”的问题,县总工会已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次数和陪餐人数。

(六)普格县普基镇原党委书记马拉色同志、镇长华桃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法完整提供审计所需资料”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处以1万元罚款,普基镇已于2022年12月已将1万元罚款缴入财政非税收入指定账户。

2.对“未严格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工作细则和规则制度”的问题,普基镇已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党委会,制定了《普基镇党委工作运行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今后严格“三重一大”制度,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事项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对“个人借支(转入)大额资金******元,用于火把节活动开支”的问题,普基镇已加强了财务管理,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及财经制度,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不允许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4.对“无故撤销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在基本账户中核算工会经费,挤占挪用工会经费1093.10元”的问题,普基镇已重新开立工会账户,归垫了工会经费。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5.对“未按规定支付接待费4500元”的问题,普基镇加强学习并严格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八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严禁接待无公函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杜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6.对“购入固定资产*****元无政府采购手续,*****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普基镇已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将固定资产进行补充登记。

7.对“单位职工和所属村组干部存在的纪律和经济问题失察”的问题,普基镇已严格干部党风、党纪,规范干部作风管理。

(七)普格县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阿凉色都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2017年至2021年未按规定时间发放一卡通的各种补偿资金发放失败,合计********.76元未及时补发”的问题,县林草局已督促乡镇及时收取正确的一卡通信息,及时将失败款兑付给农户。

2.对“未执行“三重一大”政策的项目涉及金额******.00元”的问题,县林草局已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今后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3.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17年在建工程项目年末余额显示******.00元,2021年12月科目余额表在建工程项目年末余额仍为******.00元”的问题,县林草局已将在建工程结转到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后续管理。

4.对“公务接待费三单不齐,涉及金额*****.00元”的问题,林草局已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把关入账资料,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八)普格县领导干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细化、不规范”的问题,县民政局已完善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流程,规范会议记录、纪要。

2.对“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会议未反映关键内容”的问题,县民政局已补充、规范会议记录、纪要,完善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流程。

3.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县民政局已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配齐相关财务人员。

4.对“物资管理混乱”的问题,县民政局已制定物资管理制度,规范物资管理工作。

(九)普格县林草资源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草原保护和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导致草原资源底数不清”的问题,一是已通过招标确定第三方技术单位对我县草原动态监测服务,每年11月底完成当年草原监测任务;二是黎安乡草原固定监测点已安装了标示牌,明确了监测范围;三是聘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草原基况监测工作,全面查清我县草原面积、分布、类型、利用、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草原覆盖率等情况。利用遥感技术和地面调查,获取小班详细数据信息,综合多源多图层数据,形成普格县草原资源“一张图”,解决历史原因造成的草原底数不清的问题。

2.对“未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及禁牧休牧制度,导致天然草原生态功能恢复缓慢”的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实行目标督查和绩效考核,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深入实地开展草场调研和走访农户调查种草养畜等基础信息,掌握我县草场、家畜养殖等基本情况,根据禁牧区生态恢复情况,合理编制年度禁牧休牧方案,促进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保护草原生态。

3.对“自然保护区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黎安乡已安排专人对螺髻山自然保护区放牧进行管理,禁止牧民放牧。同时螺髻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加强行政检查和执法行为,发现放牧及时制止和处理。

4.对“林地监管和保护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林地生态功能恢复缓慢”的问题,县林草局已以“两书一函”形式及时向建设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取得了工作实效。

5.对“生态环境修复项目推进不力,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县林草局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企业植被恢复情况进行督促和配合验收。

6.对“重点区域监管及保护方面对重点区域未编制保护规划,不利于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问题,螺髻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2018年批复,规划时限2018年至2035年;螺髻山省级地质公园已通过政府采购,由第三方在编制总体规划。

7.对“草原植被恢复费未及时使用,资金长期存放在财政代管资金户,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县林草局已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编制相关恢复方案,按照方案及时恢复因建设造成的生态破坏,采购生态监测需要的设备和仪器。

8.对“重林地养护和抚育落实不够严,导致森林生态植被恢复缓慢”的问题,县林草局已加强退耕还林土地内苗木的养护和抚育,对没有成活的树苗及时补种,对林区进行综合治理、有效管理。

9.对“公益林划定不准确”的问题,在“国土三调”和“林地一张图”融合后,在每年的“林地一张图”更新时按照相关政策完成更新。同时召开会议,要求两个林场加强森林资源的监管,防止毁林开垦行为的发生。

10.对“采矿权占用林地”的问题,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处罚,并要求继续作好植被恢复工作,对恢复成效不好的地块进一步加强恢复工作。

(十)普格县黎安乡党委书记杨龙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部分河长制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黎安乡已对河道里的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

2.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黎安乡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和要素保障。

3.对“自然保护区未落实网格化监管”的问题,黎安乡已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级别,配置网格员进行管理。

4.对“自然保护区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黎安乡已加强自然保护区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强化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

5.对“自然保护区内环境治理成效不佳”的问题,黎安乡已加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治理,强化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

6.对“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黎安乡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十一)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普格县交通安保(波形护栏)安装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送审金额********元,审减多计工程款*******.87元。

2.普格县荞窝镇幼儿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项目,送审金额*******.67元,审减多计工程款******.87元。

3.普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饰及配套设施工程、设备、附属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01包)竣工结算审计,送审金额*******.8元,审减多计工程款******.8元。

4.普格县“十三五”新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8标段竣工结算审计,送审金额********.36元,审减多计工程款*******.41元。

5.普格县2018-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黎安乡李子坪村集中安置点住房建设工程(四标段)跟踪审计,送审金额**55703元,审减多计工程款707796元。

6.普格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月吾乡云盘山村渔家河坝集中安置点住房建设工程(三标段)跟踪审计,送审金额10144658元,审减635852元。

7.普格县妇幼保健院和县疾病控制中心业务用房整合项目跟踪审计送审金额16980809.95元,审减720788.86元。

8.大坪乡大中华小学综合楼和学生宿舍工程送审金额3652731万元,审减1126250.24万元。

9.普格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金额23086154.17元,审减2144756.51元。

以上投资审计项目存在多计工程款的问题均已调整了会计账目减少了财政拨款,有效节约了国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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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收支审计 预算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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