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FR[GK]*******

二、合同名称: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FR[GK]*******

四、项目名称: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双福路7号

联系方式:135*****856

供应商(乙方):福建陆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仓山区仓山镇万里村万升小区东区1#楼、3#楼连体09店面

联系方式:138*****75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蔬菜肉类等食材 1(批) ¥567,000.00 ¥567,000.00 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卫生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1、大米质量等级按第GB1354-86号国家标准的规定为标准一等,应有出厂时间、卫生许可证号、检测报告、保质期、生产厂名和地址及电话号码等。 不得供应霉烂、变质、以次充好、伪劣、超过保质期、接近保质期的大米。 2、肉类供应的禽畜肉类(鲜肉及其内脏)必须是在政府批准设立的屠宰场内当天屠杀的新鲜统肉,肉类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弹性好,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并提供定点屠宰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肉类品质证明。应按甲方所需要的畜肉类品种(如瘦肉、五花肉、条肉、牛肉等)、数量供应,并按照甲方的实际需要切配。不得供应晚阉猪、注水肉、隔同肉、病残肉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食用猪肉标准要求的猪肉。3、生鲜类蔬果:色泽新鲜、外表干净、无黄叶、外形完整均匀,无污秽不洁、无腐烂变质、无农药残留或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资。4、禽类:表皮色泽微红,有光泽,皮肤微燥而紧缩脂肪呈白色或淡黄色,肌肉呈红色,有光泽,弹性好,放血切口不整齐,放血良好,切口周围组织有被血浸润现象,呈鲜红色,并提供检疫章或检疫证明;5、鱼等水产类:所供各类鱼必须是新鲜的,不得供应死、病、残品。供货时投标人应无条件退换本款所述有问题的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食品质量安全法规的规定。6、副食品:干散货外形完整均匀,色泽正常,有光泽,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霉变、无虫蛀、无杂质,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干货要求保证干性。副食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豆干、紫菜、虾米等散装副食品应达到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供货时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鸡蛋及鸭蛋质量要求:新鲜完整,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食用油:常温下外观清澈透明无悬浮物,气味纯正无异味,黄曲霉素不超过国家规定,不含抗氧化剂,不混合其他无效物资,不添加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资。不得供应腐烂、变质、以次充好、伪劣、超过保质期、接近保质期的食品和用品。

合同金额: 567,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陆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17日

履约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双福路7号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闽侯县特殊教育学校

2024年07月19日

标签: 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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