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水工程用不锈钢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水工程用不锈钢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水工程用不锈钢管材、管件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水工程用不锈钢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
1.3采 购 人: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元(价格包含税金(13%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送至哈尔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等全部费用)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注:本项目无需意向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不锈钢管材、管件。(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2交货期限:确认成交后即刻组织生产备货,15天内将采购清单内全部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金额50%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发货通知分批次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按验收合格的实际进场数量进行结算,结算时成交供应商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意向供应商所投品牌产品应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不锈钢管材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具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卫生许可证批件及产品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须有合法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意向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
(5)意向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止,本项目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有效的附带供货明细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6)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9:00至2024年7月18日16:00(北京时间)。
4.2采购文件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7: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
6、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
6.2证明材料递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联旭街2号。
6.3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
6.4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
6.4.1装订要求: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6.4.2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U盘)一份。
6.4.3包封:正本、副本、电子版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
6.5证明材料递交要求: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递交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证明材料电子版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PDF格式。
7、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4年7月19日14:00至2024年7月19日15:00
8.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9、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人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联旭街2号
联 系 人:周军
电 话:0451-********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丁先生、王先生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项目名称: | 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水工程用不锈钢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0222HW******** | ||||||
采购内容: | 不锈钢管材、管件 | ||||||
采 购 人: | 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 ||||||
采购预算(元): | 310,000.00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4年7月16日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9日14时00分00秒 |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年7月19日15时00分00秒 | ||||||
成交结果发布日期: | 2024年7月19日 | ||||||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 |||||||
成交单位: | 哈尔滨鑫良友不锈钢经销有限公司 | ||||||
成交金额(元): | 269,665.00 | ||||||
采 购 人: | 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联旭街2号 | ||||||
联 系 人: | 周军 | ||||||
电 话: | 0451-******** |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 ||||||
联 系 人: | 丁先生 | ||||||
电 话: | 04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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