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燃运皮带廊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pc模式评标结果公示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燃运皮带廊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心
模式)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YL-01GLB-2024-006(招)》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2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燃运皮带廊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广西城交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含税投标总价:
4150574.78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天霄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含税投标总价:
3959114.09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影务搁:12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含税投标总价:
4167056.24元,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11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贵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西城交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马源
757868180
中标候选人(天霄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项日负贵人:徐
中标候选人(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可)的项目负责人:
湘23533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广西城交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向应裙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天霄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广西城交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天霄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审报告:
中标候选人(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详见评标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0776-5801017电子郎箱:pg1j1gs2015zbd10vip.163.com
三、其他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燃运皮带廊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模式)
评标结果公示
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燃运皮带廊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模式)(项目
编号HYL-X0GLB-2024-006(招)),该项目于2024年07月17日依法公开开标,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
评标报告,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华银铝业有跟公司燃运皮播廊火灾白动报警及灭火系统升级改造项日(
模式)
二、招标编号:HML-XMGLB-2024-006(招)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示时间:2024年07月19日-2024年07月22日
五、评标结果
次序中标候选人名称信用代码工期项目负责人(证号)含税投标总价
(元)
理
1广西城交安全技术有限公司91450105AA7P1Y90G
马源
桂245171868180
45XX0319XX10XX15XX
密罐
4160574.78
2天霄系统集成有限公司9153000071940462064个月徐平安
云1532019202001035
53XX8119XX02XX45XX
3959114.09
3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91430105183866447M111天沈晓可
湘243131533652
4380619X3x02xx004167056.24
六、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德保县马隘镇
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776-3788130、378804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市平果铝新华区10栋
邮政编码:531499
联系人:李女士0776-5801017
电子邮箱:pglj1gs2015 zbdl@vip..163.com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投诉联系电话:0776-3788272,邮箱:3984590098q9.c0m,
八、质疑:
投标人如认为评审结果公示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或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
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应当有质疑人的联系方式、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遍期
或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提
效质疑,不予
受理。
质疑(异议)提出时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存在下列质疑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接收:(1)在中标
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对质项亡经答复的,质疑方
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4)质疑方不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项目无任
何利害关系的,(5)未按质疑要求编制和签署的质疑书.
2.质疑提出方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
正常进行。
3.质疑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的:证据来
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方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
料;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投诉
如对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或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
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广西华银铝业
有限公司投诉,投诉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投诉,如不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华银铝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百色市德保县马隘镇
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
电话:0776-3788130、3788041
电子都件:wangqg@hya.cn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铝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平果市平果铝业公司新华区10栋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76-5801017
电子邮件:pglj1gs2015zbd1vip.163.com
相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现气安意李奖.(金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