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襄阳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度襄阳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襄阳市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全市8家国有文艺院团进行了复审评议及定级,评定老河口市湖北越调仙人花鼓戏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南漳县文工团(花鼓戏传承中心)、襄阳市花鼓戏剧团、襄阳市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谷城县湖北越调传承中心、湖北省豫剧团、枣阳市襄阳曲剧传承中心等7家国有文艺院团为优秀等次,保康县艺术团为良好等次。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9日。如有异议,可向襄阳市委宣传部文艺科、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反映。
襄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7月22日
标签: 效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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