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加油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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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加油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PZX-20240624)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加油采购项目:
中标人:信阳市申油石化有限公司
中标费率:优惠率99.93%
二、其他: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加油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TP2X-20240624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加油采购(具体详见碰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3.2服务期:一年:到期后由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长可续签2年
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四、评审日期:2024年7月19日
五、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碰商
七、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
1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加油采购(具体详见碰商文件及采购需求)信阳市申油
石化有限公司信阳市平桥区平三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优惠率99.93%
八、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祝学华、包胜芳、王京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国家相关规定及《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相
关规定由成交人支付,成交单位在公示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十、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同时在《》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
发布。
十一、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
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376-636221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明女士
电话:1523671137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6号楼706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中心大道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376-63622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拓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6号楼706
联系人:明女士
电话:15236711379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
(签名)》
招标人或其系狗
(盖章)

标签: 公务用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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