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喀麦大道提升项目-中标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喀麦大道提升项目-中标
工程名称 | 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金融贸易区喀麦大道提升项目 | |||||
建设单位 | 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 |||||
中标工程范围 | 提升改造喀麦大道西段以及东段区域,总长度约1084.96米,其中喀麦大道西段(城东大道至大亚郎桥头)长度约725.38米、东段(大亚郎桥头至经六路)长度约359.58米,将原路中央2米宽分隔带改造为机动车道,由原双向四车道改造为双向六车道,改造后机动车道宽22.5米,两侧向外依次新建2x6.5米绿化带、2x6.5 米非机动车道、2X6.5米绿化带、2x4.5米人行道,完善路灯、交通设施、给水管线、再生水管线、电力土建以及绿化灌溉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 | |||||
第一名 | 单位名称 | 喀什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59元 | ||||
大写 | 叁仟肆佰肆拾肆万捌仟叁佰伍拾肆元伍角玖分 | |||||
投标工期(天) | 34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建造师姓名 | 韩露 | 注册级别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新165*****023***** | |
项目班子成员 | 技术负责人:黄伯成;施工员:邓泽蔚、林东亮;安全员:阿不都克尤木·沙吾提、杨青;材料员:贾宝;造价人员:张思林;资料员:郭亚君;质量员:王川、王伟。 | |||||
业绩公示 | 1、城东金融贸易区霍尔果斯路东延建设项目施工(二次);2、喀什经济开发区长安试验区文体广场、疏散广场、生态环境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市配套完善项目(施工);4、喀什市中水配套管网建设总承包项目;5、喀什市第一、二等污水处理厂水资源再利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6、疏勒县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道路及附属设施(施工);7、喀什市帕哈太克里乡旅游景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PC;8、喀什市地下停车库建设、配套建设项目 EPC;9、喀什市南湖路及唐城路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施工。 | |||||
备注 | ||||||
第二名 | 单位名称 | 新疆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96元 | ||||
大写 | 叁仟肆佰玖拾肆万玖仟玖佰柒拾陆元玖角陆分 | |||||
投标工期(天) | 34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建造师姓名 | 蔡锦峰 | 注册级别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新135*****011***** | |
项目班子成员 | 技术负责人:龚爱珍;施工员:冶超;质量员:何宇彤;安全员:朱会恒;资料员:刘美蓉;材料员:乔芳;造价人员:刘毅。 | |||||
业绩公示 | 1、喀什经济开发区莎车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道路工程(施工);2、农村污水处理建设项目(喀什市 2023 年夏马勒巴格镇农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3、罕南力克镇农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4、洛浦县杭桂镇托库孜喀勒拉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
备注 |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元 | ||||
大写 | 叁仟肆佰玖拾壹万壹仟柒佰捌拾元整 | |||||
投标工期(天) | 34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建造师姓名 | 付子杨 | 注册级别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证书编号 | 浙133*****024***** | |
项目班子成员 | 技术负责人:董烨卿;施工员:刘储源;安全员:朱斌林;质量员:刘文轩;资料员:付雯鑫;材料员:缪丽丽;造价人员:陈杰春。 | |||||
业绩公示 | 1、富阳区银湖水厂一期工程及千岛湖配水工程配套供水设施建设工程 PPP 项目;2、义乌市双江湖净水厂工程;3、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4、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临平段)一东湖运河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5、临平亚运场馆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6、中兴大道(二环北路-杭甬高速出口)沿线环境综合提升工程;7、龙港市月湖翠湖生态廊道建设工程;8、嘉兴港区滨海大道(建港路-九龙山大道及外环东路(路-九龙山大道)道路改造工程总承包(EPC);9、西塘镇金明至地甸至东汇联网公路工程总承包(EPC)。 | |||||
备注 |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7-22 | 公示结束时间: 2024-07-24 | |||||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要求:以单位名义举报的,书面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书面举报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举报事项要求事项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否则不予受理。监督电话:177*****556 | ||||||
说明:一式四份,招标办一份,交易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招标代理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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