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履约验收公告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一、合同编号: 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4-******-*****         

四、项目名称: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152号 

联系方式: 0419-******* 

供应商(乙方): 辽阳市嘉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解放路99-21号楼97-15号

联系方式: 137*****4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管理岗位: ★一、人员需求(1人) 项目经理: 1人保安服务需求: ★一、人员需求(8人) 保洁服务需求: ★一、人员需求(7人) 会议服务需求: ★一、人员需求(2人) 食堂餐饮服务: ★一、人员需求(10人) 给排水系统、供暖维护需求: ★一、技术设备需求(3人)供电、空调系统维护服务需求: ★一、人员需求(2人)

履约要求: 管理岗位: ★一、人员需求(1人) 项目经理:1人 项目经理: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50周岁,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五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责任心强,五官端正,气质端庄。 ★二、岗位需求 项目经理:负责物业管理部门沟通及日常项目工作安排、管理、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需求: ★一、人员需求(8人) (一)专职保安员以中年为主,机关大楼正门、东门岗保安员年龄不超过52周岁,院门入口、出口岗保安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地库岗保安员年龄不超过59周岁,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无小偷小摸行为,并接受过保安专业培训,中标后上岗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能处理和应对公共秩序维护工作,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安防器械和对讲设备; (三)能够熟记内部人员、车辆和联系方式。 ★二、岗位需求 检察院三个保安门岗全部实行24小时两班倒工作制度及长夜班制度,坚守岗位,认服务真履职。同时,履行其它临时性职责。 (一)院前门岗(1人) 1、站岗。上午7点至8点30分,下午17点至17点30分,院外岗亭立岗,其它时间在院内岗亭坐岗,要保证姿态端正,严禁缺岗、空岗。 2、查验。一是院机关持门禁卡人员自行从通道进入;二是无门禁卡的本单位人员,除着装检服、警服外,要全部出示检察工作证或警官证方可打开门禁放行,无证件的要落实登记和换证制度,无系统录入车辆一律不准入内;三是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换出入证方可进入;四是对涉及信访、举报、案件等相关人员的,必须由接待部门人员现场领入方可放行,决不允许自行进入楼内;五是对自称市院领导亲属或社会关系人要见领导的,必须与市院领导本人取得电话联系确认,对自称已经预约市院主要领导,不方便打电话的,由市院秘书负责与领导沟通确认,统一由保安人员引领进入;六是对外来人员携带的大件物品进行查验登记;七是登记内容要准确、语言要文明、值守要严格。 3、处置。一是发现院门外聚集或滞留人员的,要主动上前了解诉求意愿,妥善予以劝离,严禁不闻不问、放任不管;二是对围堵院门或拦截进入车辆及人员的,要果断进行带离处置并报告,严禁优柔寡断、畏缩不前;三是对内部或社会办事人员不服从保安管理的,要坚决执行保安职责,严禁自降标准、做“老好人”;四是如遇信访维稳突发事件,严格执行《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处置突发涉检上访事件工作方案》

履约期限: 履约期限:服务周期一年。

履约地点: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4年07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季海涛 夏长海 陈思文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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