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建瓯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18:59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恒、郑玲、胡文姬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616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福建省建瓯市水西路25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先生,(0599)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恒、郑玲、胡文姬0591-********-8616
附件:
附件1 南平市建阳区新百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FZSG07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于2024年07月08日发布中标公告后,收到相关供应商递交的关于建瓯市兴百欣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响应的质疑函。经核查,质疑事项成立,故建瓯市兴百欣商贸有限公司中标资格无效。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人确认递推第2中标候选人南平市建阳区新百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中标人。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建瓯市兴百欣商贸有限公司中标资格无效,原中标公告作废,现更正中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新百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FZSG072-3(招标文件编号:2024-FZSG072-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采购包1:南平市建阳区新百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曼头山路37号百业园仓储10幢6库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85.*******

供应商名称:采购包2:南平市建阳区新百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曼头山路37号百业园仓储10幢6库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折扣率(%):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南平市建阳区新百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满足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包括:各类蔬菜、水果、动物肉类(动物肉及其附件、冷冻制品、熟肉制品等)、水产品(鲜活海产品、冰鲜水产品、淡水产品、贝类品等)。

中标人供应的所有商品必须是正规渠道生产加工、正规商场和市场销售的产品。采购人有权知晓中标人采购渠道和采购场所并且进行调查,中标人必须如实提供采购渠道信息,采购人会不定期对中标人的采购渠道进行检查。投标人须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清晰。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采购包2:南平市建阳区新百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满足采购人食堂用餐食材需求,配送范围包括:大米、面粉、奶制品、烘焙材料、干货类及其他副食品等。

中标人供应的所有商品必须是正规渠道生产加工、正规商场和市场销售的产品。采购人有权知晓中标人采购渠道和采购场所并且进行调查,中标人必须如实提供采购渠道信息,采购人会不定期对中标人的采购渠道进行检查。投标人须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清晰。生产食品的源头与投标人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购非标准产品供应。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中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腾旭、陈登亮、黄亚灵、王茂明、陈李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采购预算为准,按原省物价局(闽价[2002]服610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下浮20%计取:(0,100]万元 1.5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评审信息补充
采购包1:

1、南平市建阳区新百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80分。

采购包2:

1、南平市建阳区新百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得分:90.04分。

(二)代理服务费
采购包1:8400元;采购包2:3480元;合计:*****元。
(三)领取中标通知书方式:(1)现场办理:携带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及开票材料至我司财务室办理。(2)邮件办理:将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开票材料(备注:专票或普票)及中标通知书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qq.com。

(四)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 号:351*****001**********

开户名: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水西路252-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联系方式:林恒、郑玲、胡文姬0591-********-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恒、郑玲、胡文姬

电 话:0591-********-8616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建瓯市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水西路252-1号        

联系方式:陈先生,(059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联系方式:林恒、郑玲、胡文姬0591-********-8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恒、郑玲、胡文姬

电 话:  0591-********-8616

 

标签: 机关食堂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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