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金阳医院放射类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浏阳市金阳医院放射类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浏阳市金阳医院放射类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2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0051-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金阳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中核医疗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放射类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5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放射类设备采购 医用放射射线治疗设备 详见分项价格表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贰仟柒佰叁拾叁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放射类设备采购 医用放射射线治疗设备 详见分项价格表 1 ********
合计金额小写:********
合计金额大写:贰仟柒佰叁拾叁万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所有设备交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至正常使用60 日历天。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金阳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包装及运输方式

1.1包装方式及运输

1.1.1、乙方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

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1.2、乙方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1.3、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1.4、乙方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

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5、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甲方取得联系,以便甲方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1.1.6、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合格证、质量保修卡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等,移交甲方。

1.1.7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核心设备运输到医院指定地点后-10个工作日内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完 毕并验收合格后(若质保期承 诺超过 1 年以上的,还须提供 厂家对剩余质保期出具的且加 盖厂家公章的质保承诺书,方 可进行支付。)10个工作日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湖南中核医疗有限公司:431*****8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供货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并具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体

系,质量可靠、使用安全。

5.2.2乙方应确保其技术建议以及所提供的设备的完整性、实用性,保证全部系统及时投入正常运行。否则若出现因乙方提供的设备不满足要求、不合理,或者其所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不全面,而导致系统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状况,乙方负全部责任。

5.2.3供货产品必须为原厂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原产地产品,未曾开箱使用,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应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能够与甲方现有设备正常连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能在其功能范围内保障用户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5.2.4本项目提供原厂两年质保(附原厂质量保证书),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提供原厂质保服务,所有软件维护升级、设备维护、零件更换等全部免费。

5.2.5免费为甲方建立本项目的技术档案(包括本项目的图纸、设备、材料的说明书、合格证、注册证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是▇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是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本项目按浏财函【2024】5号文浏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6.1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如有)及其他相关标准

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双方协商约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乙方进场前,负责提供设备到达现场后存放场地,存放场地的安全、防盗、卫生等均由乙方负责并需服从总 承包方(如有)的要求和管理。

2. 负责协调安装期间的用水用电的供应,保证乙方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按要求引入安装、调试用的动力和照明电源接口(水电表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水电费按表生成,该部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他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4.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 安装由乙方直接委派具备安装资质的队伍进行安装,确保安装质量和工期。在施工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

返工。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5.委派陈鑫为该项目的负责人。

6.负责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安全保险、人身保险。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包括并不限于因此给甲方造成工程逾期、对外赔偿的全部损失及其违约金与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

7.负责设备的保管、存放、吊运、就位、安装、调试、运行、验收及交付前的财产安全。

8.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工作,项目完工达到验收标准后及时申请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验收合格后向浏阳市金阳医院移交。未向浏阳市金阳医院移交前所有电费、维护、管理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9.保证做好各项施工、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设备交验时作为验收资料交送甲方。

10.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好机械、车辆等,并不能影响其他道路的交通等,费用不另行计算。

11.施工过程中,因雨天或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作重复增加工程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 日的,乙方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甲方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7.5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完工或者货物(服务)不能正常交付使用而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逾期1-5 日内按货款的0.5%/天扣除,逾期6-20 日内按货款的1%/天扣除,逾期21 日及以上扣除总货款的30%。如遇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延期不能正常交付,经甲方同意后,以协商结果为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浏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售后服务

11.1.1系统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2)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11.1.2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11.1.3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 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

支援。仪器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48 小时解决故障。3)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11.1.4质保期内因故障导致停机时间超过30 日的,乙方应延长相应时长的质保期;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

量问题等情况,甲方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11.1.5培训要求:安排到备有同款机型的上级医院对甲方医院的医生、技师及护士人员进行现场培训,人数不少于5人,食宿及交通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1.1.6培训时间:中标结果发布后2个月左右。

11.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金城大道北侧。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中路128号F栋
法定代表人: 何卿 法定代表人: 黄岩
委托代理人: 曾英英 委托代理人: 陈鑫
电话: 0731-******** 电话: 0731-********
传真: 073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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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放射类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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