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现场布置中标结果
广西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现场布置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
广西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现场布置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脱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捌佰壹拾壹元陆角整(¥*****.60)
三、项目需求
标识牌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移动轻便式滚轮路引 | 块 | 2 | 规格:60*180cm 工艺:金属耐用,轻便,带可移动滚轮(静音轮,有刹车功能,单个滚轮承重要求不低于100KG) |
活动内容宣传牌 | 块 | 2 | 规格:60*140cm 工艺:金属耐用,轻便,带可移动滚轮(静音轮,有刹车功能,单个滚轮承重要求不低于100KG) |
签到处立牌 | 块 | 1 | 规格:立式60*140cm 主材质:304不锈钢板(厚度不低于2MM),优质高透亚克力板(厚度不低于20MM) 工艺:金属耐用,轻便,带可移动滚轮(静音轮,有刹车功能,单个滚轮承重要求不低于100KG) 设计效果:以最终递交成果至采购方确认的方案为准 |
科普文物养护小知识 插卡式纪念品 | 份 | 300 | 规格:10*20cm 款式种类:陶瓷器、玉石器、书画、金属器等 材质:插卡式纸艺 设计效果:一份科普文物养护小知识带外壳插卡,共10张,以最终递交成果至甲方确认的方案为准 |
鉴定活动背景电子图文 | 张 | 4 | 规格:分辨率1080P 材质:设计电子版 设计效果:陶瓷器、玉石器、杂项、金属器共4版电子版,以最终递交成果至甲方确认的方案为准 |
活动台卡 | 份 | 10 | 规格:大约18*11cm 材质:亚克力台卡 (厚度不低于10MM) 设计效果:根据采购方提供图片进行设计,签到处2个、专家席2个、候场区4个、留言处1个、盖章处1个,以最终递交成果至甲方确认的方案为准 |
宣传套页 (文物保护法宣传内容) | 份 | 300 | 规格:大约21*13cm 材质:白卡纸(单份克重不低于2G) 设计效果:文物保护法宣传套页,根据采购方提供图片进行设计 |
四、服务要求
1.设计要求
1.1项目中所涉及的定制物料设计内容需贴合广西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主题内容、以各类文物元素为设计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审美观念,同时又不失文化底蕴和艺术性,设计物料须考虑现场布置的实际需求和空间布局,确保各项物料能够合理摆放,展现广西博物馆鉴定咨询服务的专业性。
1.2项目中所涉及的定制物料供应商应确保提供材质优良、工艺精湛,符合采购方提出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施工前需提交一份原料给采购方备份并获得采购方认可,设计内容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制作。
1.3在项目周期范围内,如果采购人审核设计内容时要求修改设计方案,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调整,采购方审核通过方案后,成交供应商才能进行制作,制作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内容或降低制作标准,否则引起的经济损失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施工要求
2.1与采购方进行充分沟通,制定具体的制作安装执行方案,方案征得采购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2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备料、施工、运输和安装,安装结束后及时对现场安装辅助设施进行撤除。
2.3成交供应商负责联系、协调施工区域工作,负责施工用具和物料的往返运输。
2.4因场地原因造成设计方案必须调整的,必须经采购方审核同意。
3.质量要求
3.1提供严格的质量控制流程和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标识的设计、制作和安装质量符合采购要求。
3.2成交供应商在交货同时向博物馆提供采购与供应物资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证明。
3.3采购制作的标识牌质保一年,质量保证期内,供应方无条件的向采购方提供缺陷产品补发、更换等售后服务,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方承担。
3.4不论任何原因,供应方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方提出的修改、补发、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方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补发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方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4.版权要求
4.1成交供应商需对项目中所使用的资源拥有完全自主创意,不得盗用、抄袭第三方,若被采纳,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应保护采购人,一旦使用其方案不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成交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4.2成交供应商从采购方处所获得的图文资料,版权均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5.其他要求
该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估。
五、商务要求
1.项目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一个月。
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3.报价要求
3.1此项目为包干价,包含服务费用、技术支持、设计费、制作费、安装搭建费、物料清理费、运输费和各项税金等,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3.2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单价,包括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税金等,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
4.付款方式
4.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30%。
4.2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通过采购方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的70%。
4.3采购方每次向成交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等额发票给采购方。
5.验收要求
5.1工程设结束后,均需将物料的设计源文件等材料报送采购方验收。
5.2项目结项前,需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及配套附件材料。
5.3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确认,采购方提出整改要求,成交供应商不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
5.4所采购与供应物资的数量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以经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
6.其它要求
6.1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方有调整,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方实际需求调整完成项目相关各项工作。
6.2如因特殊情况造成活动时间推迟,以采购方确定时间为准。
6.3服务周期内,接到采购方处理问题通知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及时到达采购方指定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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